限制樓高護南灣海岸線 去街影非向發展商低頭

【本報訊】城規會昨日召開平常會議,討論10份規劃條件圖,其中包括南灣湖1幢建築物限高53米的問題。文化局長吳衛鳴稱不希望再見海岸線出現不合理的高樓。

限高保護南灣海岸線

多名委員不同意該幢建築物限高53米,指相鄰的2座建築物高80、90米,若該幢建築物限高53米,將形成凹入情況,損害景觀。但有委員支持限高,認為要“撥亂反正”。

文化局長吳衛鳴指出,該幢建築物所在地段是澳門原始海岸線,是很重要的場所,局方觀察到南灣海岸線有些大廈過高,影響海岸線。他不不願再見海岸線出現不合理的高樓。他認為海岸線需有應有的尺度,局方參考街道一般建築物50米的高度,制定了海岸線建築物限高53米的基本準則。

割街疑逼業權人就範

另外4份關於仔北都市化整治規劃,涉及的土地分別在菜園路、卓家村、孫逸仙博士大馬路和馬德拉街附近。

城規會秘書長劉榕重申,政府希望透過規劃北解決區內閒置土地等問題,以獲得最大的公共利益。他承認目前的修訂建議方案並非十全十美,因區內一半土地是私家地,政府難強制加快發展,亦難以整合“割街”開通道路或作土地儲備。

其中的卓家村TN2a地段建議放寬地積比率至11倍,但需“割街”和無償向政府提供社會設施土地,多名委員質疑損害私人土地業權人利益,甚至逼業權人就範。

劉榕強調,有關行為不是強制性。區內所有業權人得到的規劃條件公平、基本一致,政府會按標準割地和取得社會設施土地。他以卓家村TN2a地段為例,指出放寬地積比率,可建樓宇面積增加,業權人需無償提供社會設施土地。劉榕表示,政府會平衡公共和私人利益,業權人可能覺得不公平,權益受損而不發展土地,政府會觀察情況,若認為社會損失大,會檢討有關規劃。

取消街影非向發展商低頭

工務局長賈利安會後接受採訪表示,政府現已開始研究取消“街影”,他形容有關工作不是“突然之間”,政府不是被建築商“迫得太緊”,並非向發展商低頭。澳葡政府在回歸前已嘗試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取消“街影”,但因工作未成熟未能完成。

賈利安強調,取消“街影”不是弊處,以“街影”控制樓高是很過時的技術,亦限制建築師靈活設計,很多先進國家已沒有用。他稱,街影是否好技術的問題,普通市民不易理解。他承諾若取消街影,政府會保證採光和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