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警方與集會申請人協調場地安排未達共識

【本報訊】民政總署九月廿九日接獲市民通知,擬於十月一日晚上在立法會大樓前地進行集會。因十月一日晚上進行2014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立法會大樓前地的公共地方是主要觀賞地點,預計有大量人流,為維持行人及車輛秩序,避免造成危險,民署聯同治安警察局主動約見申請人,說明十月一日晚上於該處舉辦集會不適宜,嘗試協調集會於其他地點或其他日期進行。

會面於昨晚六時在民政總署大樓進行,經過一個多小時商談後,申請人拒絕調動,民署及警方表示遺憾。

民署稱,雙方在集會場地協調上無法取得共識,集會屬未經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