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FTA 陸委會:台灣既有權益

【中央社臺北9日電】經濟部長杜紫軍日前表示,中國大陸公開反對台灣與馬來西亞洽簽FTA。陸委會今天說,台灣和其他貿易對象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是「既有權益」,大陸沒有阻撓的立場。

杜紫軍日前就大陸是否阻撓台灣和其他國家經貿談判表示,除了與馬來西亞洽簽FTA,大陸公開反對外,對其他國家,陸方都私下反對;兩岸必須維持良好關係,讓大陸不要反對,才能化解對手國的心中疙瘩。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美紅下午在記者會表示,台灣已是世界貿易組織(WTO)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會員,和其他貿易對象洽簽FTA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是台灣既有權益,大陸沒有阻撓的立場。

吳美紅說,陸委會6月在第2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中,重申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等區域經濟組織的意願,也指出台灣若能順利開展與各國經貿合作協議的協商,有利於提升台灣民眾對兩岸經貿自由化的信心和支持。

她表示,陸方也在會後發出新聞稿,提到兩岸會儘快啟動「共同研究」工作,務實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區域經濟整合進程相銜接的適當方式與可行途徑,目前雙方在持續溝通當中。

吳美紅說:「我們重申,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與組織,是攸關台灣未來生存與發展的問題,未來我們還是會持續朝這方向努力推動,不會因外界因素而有所停頓。」

APEC領袖會議 絕無備忘錄規定

外交部官員表示,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經濟領袖會議是會員權利,政府參加經濟領袖會議,從來沒有「諒解備忘錄的規定」,主辦會員體中國大陸說法錯誤。

總統馬英九敦請前副總統蕭萬長11月代表台灣出席APEC經濟領袖會議;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範麗青回應,大陸作為東道主,歡迎台灣方面按照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的規定」和慣例與會。

他強調,今年由蕭萬長代表馬總統以領袖代表身分出席APEC經濟領袖會議,將盡全力協助領袖代表與代表團,在專業平等參與的原則下,在會中積極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