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國平為何不敢公佈調查文件的全文? 仇國平為何不敢公佈調查文件的全文?

仇國平繼在舉行「控訴」記者會後,又在澳門、香港的某些網絡媒體上刊登《五十三頁機密文件的炒人內幕,濠江告「御狀」,踢走仇國平》一文,將觀眾對其不獲澳門大學續約的注意焦點,轉移並引導到濠江中學對其的投訴信上去。

這種做法,像極了昨日香港大部份媒體所指,一直聲稱「民主代表」的公民黨及民主黨,在本月初進行的「佔中」民意調查中,得出高達六成五的受訪者認為不能接受「佔中」對日常生活帶來的影響,四成三人滿意特區處理政改和普選爭議的表現,百分之五十八的受訪者認為立法會議員應對「人大框架」下的政改方案投「贊成」票的數據,卻認為其結果「不合心意」,拒絕向外界公布的手法那樣。只不過是,香港公民黨和民主黨對完全不利於自己的民調結果,是全部隱瞞「私吞」;而仇國平則是對處理自己違反校規的調查報告,進行「選擇性透露」,只是挑出按自己的標準衡量,對自己「稍為有利」的一、兩件事例予以公佈,而隱瞞「私吞」了其他絕大部分並不利於自己的內容。--實際上,既然如仇國平所說的,倘「機密文件」有五十三頁之多,為何只是公佈那麼一點兒內容,估計只作其中的三、五頁?

仇國平批評,澳大校長趙偉一直不肯公開調查報告。其實,這除了是必須遵守相關「保密」規範之外,正是為了保護他,不願將他的被指控為違反「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政治不中立」、「歧視學生」、「不能提供多方面見解」等有違知識分子尤其是作為教書育人的教授的操守的具體事實,公佈於眾。但仇國平仍然逼問澳門大學,要求公開該「秘密報告」,直有要陷澳門大學校方於「洩密」之不義的架勢。既然如此,為何仇國平在自己已經離開了澳門大學,脫離了必須對該「秘密報告」遵守保密責任之後,也既然仇國平認為該報告對他本人「不公平」,「違反程序公義」,卻又為何不趁機「竹筒倒豆子」般將其內容統統「倒」出來,「倒」個痛快,而是遮遮掩掩,予以選擇性公開,以至是只公開其中很少的一部分?

仇國平又意有所指地攻擊說,澳門大學的各級相關負責人,是美國公民或美國居民;而某些教授則具有「中共黨員」的身份。這正是顛倒是非、混淆概念的手法。實際上,一方面,無論是《澳門基本法》還是澳門大學的有關任職規章,都沒有規定這些職務受到國籍限制,而在澳門特區,只有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等職務,才必須是由中國公民出任,這正是「一國兩制」的具體體現;另一方面,根據國際慣例及世界各國各地區大專院校的實踐情況,學術無國界,也無政黨限制,這正是學術自由的具體體現。人家是老老實實並秉持中立立場地教學及從事學術研究,即使是參與社會活動,也是正常的學術研討或評論,而沒有像他那樣違反學校的教學規章,硬要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強加於學生的頭,並以「加分」為武器,逼使不同於其政治立場的學生「就範」,而造成「批卷歧視」的事實。仇國平以此方式來為自己辯護,反倒是暴露了自己「打著民主旗號反民主」的醜陋面目,整日價自我標榜為「民主派」,卻逆多元民主的原理而行,只有他所說的才是「民主」,別人所說的都不是民主;那就只不過是把自己視為「民王」——「民主少了一點」。

曾記否?在前年政制發展的過程中中,仇國平竟然撰文公開聲稱,澳門立法會的選舉制度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B的規定。然而,葡國國會通過的關於將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延伸到澳門適用的《決議》,及澳門回歸後,中國外交部向聯合國的照會和澳門特首何厚鏵簽發的《公告》,都是宣佈,對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在澳門適用,是作出了四點保留的,其中一點就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二十五條B,不在澳門特區適用。而仇國平作為培養澳門政治及公共行政人才的教授,卻竟然無視這個情況,「下車伊始,嘩啦嘩啦」地亂說一頓。不但是貽誤他的學生,而且也徹底地暴露了其不懂裝懂、不學不術的真實面目?就憑這一點,他就沒有資格在澳門大學教授政治及公共行政專業課程了。

但又不可不指出的是,《澳門基本法》第四十條規定在澳門特區適用的,不但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還有《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是「受教育權」,其中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受教育的權利。它們同意,教育應鼓勵人的個性和尊嚴的充分發展,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並應使所有的人能有效地參加自由社會,促進各民族之間和各種族、人種或宗教團體之間的瞭解、容忍和友誼,和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而這個條文內容,葡國國會在宣佈將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延伸到澳門適用時,是並沒有作出保留的。而偏偏澳門大學不與他續約的其中一個理由,亦即以「加分」為工具,歧視不同意其政治觀點的學生,就正是違背了上述平等受教育及學術自由的規定。

仇國平召開記者會及某些港澳網絡媒體刊登他的文稿後,澳門大學回應稱,仇國平在記者會發佈的內容,校方已多次回應,不會再重覆評論;澳大又重申,學術自由是澳大的核心價值,澳大會繼續堅守和尊重。而澳門大學校董會主席林金城在被記者們詢問到相關事項時也表示,有關仇國平不獲續約的事件已經了結,仇國平已經不是澳大的成員,不需再跟進。

這正是不與仇國平「一般見識」。這也使人想起了當年金庸先生(查良鏞),在創辦《明報》及創作武俠小說獲得成功後,有一家小報眼紅兼妒忌,連續發文,以超逾正常文學批評的情緒化語言及歪理攻擊查良鏞,以圖發動一場筆戰。誰知查良鏞不屑一顧,「當佢冇到」,「牢騷太盛防腸斷,風物長宜放眼量」,不予回應。後來有人問他為何如此?他說:這份小報擺明就是「撩架嗌」,希望能惹起我回應,好打一場轟轟烈烈的筆戰,他就可以自誇是與金庸「平起平坐」至少也是「打對手」的「武林大俠」,以自抬身價。

澳門大學校方和校董會主席林金城如今對仇國平的「撩架嗌」,也是不屑一顧,「當佢冇到」,沒有讓仇國平「晉級」成為與校領導大打「口水戰」的「平起平坐」人物,大有「金庸大俠」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