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國第十八屆四中全會 史無前例依法治國的升級版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題】20日至23日在京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是首次在中央全會上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觀察家指出,“史無前例”的四中全會將推出依法治國的“升級版”。

進入21世紀的第二個10年,中共執政超過一甲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進而要向“推進法治中國建設”衝刺。根據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中國將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建設“法治中國”是一項至關重要的決策論斷。不可否認,過去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王權統治下的“人治中國”,歷史跨度長,留下了“家長制”及其作風積習,在今天人民當家作主、實現國家現代化的道路上,阻礙仍存。中國共產黨人從執政之初起,就想走出“週期律”。

邁出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一步,也來自於中國共產黨對“文革”十年浩劫教訓的反思和警醒。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在多次重要講話中即傳遞出鮮明的法治思維和主張。

鄧小平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他還說:“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

中共幾代領導人都在不斷思考“權力制約”的命題。這關係到黨的執政基礎的鞏固,也關係到中華民族的全面復興。只有更加有效地約束公權力,實現全社會的法治狀態,才能從根本上、全域上實現公平正義和長治久安。這樣的公平正義和長治久安才是真正穩定的、長期的。

建設“法治中國”非紙上談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必須合乎中國國情,也必然要與時俱進。

專家預計,在四中全會上,中共檔將全面闡釋“依法治國”的理念和部署,這不會是照搬照抄西方國家的民主法治概念,而是繼續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之路。與此同時,也將根據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為正在全面深化的改革,提供有針對性的、強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進而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

當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已有數年,以憲法為核心,涵蓋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包括憲法及憲法相關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社會法、訴訟和非訴訟程式法等7個法律部門,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將成為弘揚公平正義的下一步關鍵。專家指出,在法理上,“民告官”、下級訴上級成為現實可能,民事糾紛依法得到解決已非鮮見。未來行善得褒、作惡必懲將更是常事,物權有定、非份勿僭將更成共識。

進一步說,中國的執政者自身也必須在黨紀國法規範下行事,這才能保證十八大報告中所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才能保證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

中國共產黨去年5月27日發佈了兩部黨內新法規——《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備案規定》,旨在提高黨內法規制定品質、党的建設科學化水準,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針對薄熙來、徐才厚、周永康等案的審查,也表明了執政黨堅持依法治國的最大決心。

專家認為,隨著四中全會的召開,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上,首先將在黨內取得一致共識,並進而在黨內外獲得擁護、凝聚人心,才能在全社會形成依法治國的“最大公約數”。

中國持續加大教育領域腐敗問題查處力度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持續加大反腐力度,在這一過程中,一些教育部門官員的腐敗問題浮出水面,引起社會輿論對教育領域腐敗問題的重視。

“近年來中國高等院校大規模擴張,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各方面投入資金大幅度增加,但高校管理體制中權力相對‘封閉’運行,內部監督流於形式,外部監督機制缺失,加之經費來源和使用的多管道、多領域,使得高校腐敗問題集中顯現。”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永革說。

回顧中國近兩年來落馬官員名單,浙江大學原副校長褚健、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中國人民大學原招生就業處處長蔡榮生、四川大學副校長安小予等著名高等院校官員赫然在列。

在2013年提起公訴的四川綿陽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蘇智先案中,法院審理查明,蘇智先在學校新校區擴建中,先後收受14人給予的現金共計860萬元,為行賄人在簽訂合同等方面給予方便。該案涉及的多名中層幹部涉案金額均在100萬元以上。案發後,四川省紀委責成該學院重新審計涉案工程,僅核減資金就達1.78億元。

除基建、採購外,科研經費也成為教育部門腐敗人員覬覦目標。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近日披露,浙江大學原教授陳英旭將科研經費劃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貪污945萬餘元,被判刑10年;北京郵電大學原教授宋茂強借用他人身份證件辦理銀行存摺冒名領取勞務費,將68萬元科研經費據為己有,被判刑10年6個月;山東大學劉兆平採取虛開發票的方式,騙取科研經費等公款341.8萬元,被判刑13年。

“學校管理的觸手很難覆蓋一個人全部的社會交往。學校在事後吸取教訓、進行整改的同時,國家進一步規範招投標市場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高校基建、採購領域的腐敗問題。”四川大學黨委常委、常務副書記羅中樞說。

檢察機關資料顯示,2013年5月以來,四川省共查辦高校腐敗案件36件,處分26人。2013年至今,已有3名四川高校校長、書記以受賄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和審判。

“對腐敗官員的密集查處表明了這一屆政府的反腐決心。”一位已在成都定居十年的美國人沃特‧布朗說。

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合夥人施傑說:“對教育部門腐敗問題的查處表明,法律正在過去容易發生權力失控的領域密集、有效地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