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核談判達全面協議機會微

【香港中通社11月24日電】11月24日是伊朗核問題談判各方確定的達成有關全面解決協議的最後期限。不過,據伊朗媒體報道,一名伊朗核問題談判代表23日表示,伊朗核問題談判要在原定截止日期前達成全面協議已“不可能”,談判可能延期。

這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談判代表說:“考慮到時間有限,大量的細節還未敲定,在24日截止日期前達成伊朗核問題的全面和最終協議是不可能的。”“如果到截止日期時未達成協定,各方可能將維也納會談延期”。

此輪會談於18日開始在維也納舉行,亦是全面協議最終期限之前的最後一輪談判。伊朗問題六國與伊朗談判代表幾天來進行了緊鑼密鼓的磋商。 有分析人士稱,從之前的數輪談判情況來看,各方對於本輪談判一開始就不抱樂觀態度。

據國際在線報道,近日美國國務卿克里、伊朗外長扎里夫以及歐盟代表阿什頓已舉行了五場三方會晤,協調立場。此外,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英國外交大臣哈蒙德已先期抵達維也納,法國、俄羅斯、中國外長也將趕赴維也納。六國外長齊聚維也納,主要是商討下一步的談判計劃。

根據目前的消息,本輪談判達成全面協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過各方有可能首先達成一個原則協議。若原則協議能達成,也算是一個階段性成果。有分析人士稱,過去幾天,美伊正在朝這個方向努力。

有分析人士表示,如果能夠形成這樣的原則協議,伊朗核談判各方努力多少得到了重大回報,結果可以為各方,包括美伊國內強硬派勢力所接受,也是談判延期的一個充分理由。

目前,各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兩個問題上,一是伊朗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保留其核能力,二是西方國家和國際社會何時解除對伊朗的制裁。

伊核問題談判今年2月啟動,由於涉及實質性問題,進展緩慢而困難。談判原計劃截止日期是今年的7月20日,但由於未能如期達成協議,各方決定將談判延長至11月24日。現在看來,達成全面協議的日期不可避免再度推遲。有分析人士預期,延長談判期限半年甚至一年的可能性較大。因為談判各方寧願選擇繼續談,也不願承擔談判破裂的政治和歷史責任。

有分析人士表示,談判面臨重重困難,在原則上達成共識容易,而涉及具體問題的討價還價則要艱難得多。不過,經過各方多輪外交努力,談判在很多問題上已經取得了進展。從談判舉行的頻度來看,表明了各方都具有“政治意願”,這是談判得以進行的重要基礎。

新華社維也納11月24日電,在維也納參加伊朗核問題談判的消息人士24日說,相關各方決定將伊朗核問題達成全面協議的最後期限延至2015年7月1日。

這名消息人士在伊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外長協調會後向媒體表示,各方爭取在明年3月底之前達成框架協議,之後商談具體技術細節。

另據外電報道,英國外交大臣哈蒙德向媒體表示,在核談判延期的數月間,伊朗每月將獲得約7億美元解凍資產。

據多名參與談判的人士透露,目前各方分歧主要集中在伊朗可保留的離心機數量和解除對伊朗制裁等問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