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委傾向緩刑代毒駕罰款

【本報訊】社工局代局長黃艷梅表示,對於毒駕問題,社工局和禁毒委員會傾向取消罰金,改以緩刑代替,希望鼓勵吸毒者接受戒毒治療,並非交罰款了事,這意見已提交檢討禁毒法專責小組跟進。

社工局代局長黃艷梅昨日在立法會上回覆議員陳美儀有關修改禁毒法的口頭質詢時表示,檢討禁毒法專責小組現正對禁毒法的刑責輕重等問題開展專業及法制方面的分析和討論,期望在明年中完成評估,屆時禁毒委員會將就是否調整現行禁毒法提出實質性意見和建議。

黃艷梅稱,禁毒委員會十分關注毒後駕駛問題,對於提升刑罰,委員認為需要全面深入瞭解更多案例,同時與現行法例協調平衡。她澄清,原先收集禁毒法執法意見的跟進小組已經解散,與檢討禁毒法專責小組沒有重複設立。

治安警數據顯示,今年1-10個月,受麻醉品和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的檢控共43宗,同比上升16.22%。警方稱,現時要求駕駛者接受毒品快速確認測試仍然是邀請性質,駕駛者可以拒絕,警方對提升毒駕罰則持開放態度。

議員陳美儀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時指出,本澳法律對毒駕行為的阻嚇力不足,犯罪人往往可以罰金代替刑罰,令毒駕個案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