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重大問題上三權配合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強調,在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下,澳門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雖然存在權力分配和制衡的關係,但也都是特區管治團隊的組成部分,都擔負共同的憲制責任。在重大問題上,各方面必須有配合觀念和大局意識。

李飛指出,澳門地域狹小,經濟發展受外部環境波動影響很大,這種特殊性決定了澳門在發展民主的過程中,更需要維持一個高效決策、執行和運轉的政府。這些年,澳門社會對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熱切期待,就是希望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他表示,“基本法“確定澳門特區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這種制度設計旨在突出強調民主和效率兩方面的有效平衡,既要講制衡,也要講配合,而且重在配合。因為澳門特區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雖然存在權力分配和制衡的關係,但是包括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和司法官員在內,他們都是整個澳門特區的管治團隊的組成部分,都擔負著正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這一共同的憲制責任,不是西方三權分立體制下所謂執政和在野的政權爭奪關係。在關乎國家和澳門整體利益、關乎澳門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上,各方面必須要有配合觀念和大局意識。

李飛同時指出,強調配合,不是說沒有底線、沒有原則地一味迎合,而是指各政權機構應相互尊重,這就要求必須嚴格依照基本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自身權力,不能隨意逾越和擴張自己的許可權範圍,創設基本法和法律沒有賦予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