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涉製毒判無罪 中級法院發回重審

【本報訊】 中級法院將1名涉嫌加入製毒集團,負責購買原料,被初級法院裁定無罪的內地人的案件交回原審法院重審,並對集團2名主腦重新量刑。

上訴的檢察院認為,案中的內地人在明知和自願情況下,加入製毒計劃,請求中級法院判他有罪。中級法院指,根據一般經驗法則,可推斷這名嫌犯受主腦指使,參與製毒,但由於卷宗內未有足夠證據對他作出裁決,依據刑事訴訟法典,將案件發還初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