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勞動合同法案新文本仍須完善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討論《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法案的新文本,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委員會認為仍有需要完善。

陳澤武稱,新文本建議,在合同屆滿前60日,公共部門應以書面通知員工是否有意續約。但委員會提出,若未知是否續約如何處理,政府回應稱會沿用舊文本建議的默示終止合同,委員會反對,認為未能保障員工,政府表示會研究修改。

法案新文本去年年底趕不及交給立法會大會細則審議,被問及今次修改需時多久,陳澤武稱政府無提及,但相信會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