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行為與社會效益或能相得益彰

一家商業公司投資逾億元收購關前街及俊秀里十二個舖位,並將之重新包裝為以文創產品為主的商業區,在前日開張。這個項目主要經營零售及餐飲,邀請本地及海外文創及旅遊品牌進駐,希望能成為活化舊區的示範點。

盡管這是商業行為,但卻發揮了多重的社會效益。它可說是配合了特區政府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中心任務,及「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的重要一環--文化創意產業,並具有「活化舊區」的現實意義,因而是一個新的嘗試。倘能成功,可供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及更多的有志人士參考推廣。

實際上,該項目選擇在靠近大三巴的地點創辦,其本身就含有豐富的「旅遊休閒」意涵。其實,區域的商業並非不發達,相反由於是處於通向著名旅遊景點大三巴的街道,經常是人山人海,因而各種店鋪林立,商業活動十分熱絡,即使是未經悉心包裝,也是銷售暢旺。但正因為如此,其商品及服務都較為低端,較為不注意提升品質,有點「大笪地」的意況。盡管這也是澳門的旅遊特色,且其商品也多以「澳門手信」作為特色招徠,並可說是雅俗共賞,但要說是符合「旅遊休閒」的要求,卻仍有較大的距離。因此,這個項目的開設,就具有較佳而又可行的示範功能,對推動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發揮一定的作用。

特區政府為了貫徹執行中央政府所賦予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定位,矯正博彩業一葉獨大的畸形現象,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提出了會展業、中醫藥及文化創意產業等新產業項目發展方向,並為推動實施作了不少努力。但在過去,雖然在「文化」的因素上著力甚深,但「產業」的含量卻嫌不足,甚至還是停留在「文化事業」的層次,一些項目如果不是由政府提供不菲的補貼,就難以支撐下去。而前日開張的這個項目純是商業行為,當然就是「產業」的成份多些,比「文化事業」更為接近「文化創意產業」的標準要求。

有人認為這個項目的商業味太濃,但既然是商業行為,當然其經營者是希望能有利所圖甚至是「惟利是圖」。何況,既然是「產業」,就是要在推廣文化的同時,追求利潤,否則又回到「文化事務」的老路,無法突圍。這才應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方向。在豐富旅遊文化及的同時,也推動經濟,進而有利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實際上,「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是兩回事,必須科學區分開來。「文化產業」是「經營性」的,而「文化事業」則是「公益性」的。「文化產品」具有兩種屬性:既具有文化服務的屬性,又具有商品屬性、產業屬性、經濟屬性;具有兩種功能:既具有社會功能即教化育人的功能,又具有經濟功能即創造社會物質財富的功能;具有兩個效益:既創造使用價值、滿足人們文化消費需要、產生經濟效益,又是特殊商品、產生社會效益。而「文化事業」則往往是只強調其文化服務的功能,而並不重視其商品屬性、產業屬性、經濟屬性,也不追求其經濟功能即創造社會物質財富的功能,更不講究其經濟效益。過去澳門舉辦的許多社會文化活動,甚至有些還發揮了極為重要的社會效益,並成為宣傳澳門的重要品牌,如格蘭披治大賽車、國際音樂節、國際煙花比賽等,往往是收入遠抵消不了支出,甚至沒有任何收入,但其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卻是金錢所難以購買得到的。

當然,按照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對「文化產業」所作的定義,即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及其內涵;.「大眾文化」或「流行藝術」,如流行音樂、商業設計、電視劇等;.大眾傳播媒介;.把文化推向市場,不僅按照文化藝術的規律來生產,更要按照一般商品生產的模式來生產的產業模式;與其他產業一樣,按資本運行邏輯生產,追求利潤最大化和資本增值;.一種造成當今世界文化存在方式、文化格局、文化觀念、文化生產方式、文化接受和消費方式、文化作用方式的的改變的文化現象;等等,前日開張的這個項目,並不能代表「文化創意產業」的全部內涵,只能說是對「文化創意產業」產品的銷售,而且還是極少的一些品種。但只要懷有這種良好意願,持有恆心,就能推而廣之,「一花引來百花香」,形成「萬紫千紅總是春」的「文化創意產業」盛況。

然而,有心投入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年輕人,尤其是相關專業專科畢業的年青人,畢竟能有此實力者並不多,不要說是一次過拿出過億元進行投資,就是說將自己的創意化為實質產品的「本錢」都欠奉。因而除了是懷有賺取快錢,更快回本並有收益的意圖者,政府對他們都應給予提供適當的資助或津貼。現在,特區政府不但是在研究政策方面成立了相關的諮詢機構如文化創意產業委員會等,而且在實務上也設立了文化創意產業基金,並已開始接受資助申請。相信,只要持之以恆,對推動「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建設,推進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重要一環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所收到的更大社會效益,是遠遠超出所提供的款額的,因為這些社會效益是金錢買不到的,或是以同樣的資金投資商業而達不到的經濟效益效果。

我們常說要「活化舊區」,除了是祐漢新邨之類確是有必要重建之外,一些老城區,大至是處於「澳門歷史城區」周邊的舊街道,就不必大拆大遷,反而是應當保留原有風貌。否則,遊客們到了澳門,感覺與內地各城市「一個餅印」,反而沒有新鮮感,缺乏「重遊舊地」的興趣。而前日開張的項目,是選擇保留原街區景觀的方式,既可與「澳門歷史城區」相適應,又能改變原來殘舊髒亂的面貌,因而更符合維護「澳門歷史城區」的要求,及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的。當然,活化舊城區,也宜修舊如舊,不宜過於「現代化」,否則就將失去其「原汁原味」,變成「四不像」。

該項目由於位於商業旺區,也由於近年地產市道熾熱,因而所需要的投資是巨大的,實際上就耗用了一億多元。因而要回本,確實是不容易。但投資者不是貪圖攢快錢,將所收購的店鋪用於囤積炒賣,因而其用意可嘉。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在政策上予以適當支持,即使因為其是商業行為而不能採取優惠政策,也宜在旅遊宣傳上多加予「照顧」,在相關宣傳單張上予以標示。

總之,在推動「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面,倘能形成百花齊放,各適其色,各顯神通,多頭並舉的局面,就能更有利於達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