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就規的士違規提質詢

【本報訊】立法議員施家倫指的士違規嚴重,拒載濫收車費倍增,損害乘客權益。他向當局提出質詢。

施家倫指出,據治安警數據顯示,二○一四年全年涉及拒載和濫收車資的違規的士個案合共約1,000宗,較二○一三年上升約四倍。二○一五年,警方僅第一個星期就檢控的士違規行為352宗,其中濫收車資66宗、拒載28宗,相當於去年全年的三分之一。雖然當局不斷完善法律、強化執法和允許的士適當加價,多管齊下開展綜合治理行動,但是打的難、拒載、揀客問題依然相當嚴重。

施家倫質詢當局:

一、根據《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及《交通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的相關規定,同樣是違反交通法規,對的士司機的處罰目前尚面臨跨部門的困境,即治安警無權進行處罰,須交由交通事務局處理,且一般經過複雜的行政手續往往需時一年甚至更久時間。這就造成了處罰教育作用的延遲,客觀上降低了阻嚇作用。請問當局將如何改進相關機制,是否會引入警方相關的監察處罰權,以提升打擊相關違法行為的效率?

二、有意見認為,的士亂象與的士發牌制政策有很大的關係。當局限定一定數量的牌照資源,通過“價高者得”的拍賣方式發出的士牌照。這種 “價高者得”的發牌方法與市場需求之間的矛盾,導致的士牌價高企,租金也就居高不下。營運成本高,少數的士司機難免抱住“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心態,從事上述違規行為。為此,當局如何針對相關情況,改革發牌模式,通過適當增發不同營運模式的士牌,調控牌照價格及租金,以滿足實際需求?

三、黃的退出市場導致電召的士出現空白。爲了滿足市民服務所需,彌補黑的經營模式不足,當局會否考慮創新模式與服務如引入類似內地和台灣等預約式“專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