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希望全面檢討投資居留政策

【本報訊】立法議員李靜儀質詢當局會否全面檢討早已過時的投資居留政策。

李靜儀指出,本澳的投資居留政策一九九五年起實施,除置業移民申請逼於社會壓力在二○○七年四月中止外,其餘兩項申請仍保留,近二十年未有調整申請條件,兩者缺乏明確的審批標準,缺乏公開透明的監察機制,僅在審批時由具權限者考慮申請人的工作職位、學歷、專業資格、工作經驗,或投資額,批准與否難免出現隨意性,一直被社會質疑能否為本澳吸納真正所需的技術人才及所需投資。

她說,當局必須儘快檢視已經嚴重過時的專業和技術移民及重大投資的申請居留條件,以更客觀全面的標準和計分方式,確保所引入的是真正回應社會發展所需、能夠提升澳門城市競爭力、優化人口結構和質素的技術人才,尤其須避免政策被濫用。

她說,為應對國際投資形勢轉變及當社會訴求,近年不少國家或地區陸續收緊移民門檻及取消投資移民政策,繼新加坡中止“金融投資者計劃”及加拿大取消投資移民計劃後,香港政府日前亦宣佈煞停運作逾十年的投資移民計劃。香港政府強調,暫停原因是吸引資本投資者入境已不是當務之急,故會通過新政策重點吸納優秀人才、專業人士和創新的企業家到香港為經濟作出貢獻。

李靜儀質詢當局:

一、究竟特區政府有否研究多個國家和地區,尤其是香港取消投資移民計劃後可能對澳門的衝擊?會否暫停僅以吸納資金為目的之“重大投資及重大投資計劃”,以及缺乏明確標準和針對性的“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的投資居留申請,全面檢視和調整兩個計劃的具體標準、要求和計分制度,並設立公開透明的審批機制後才重新接受申請,確保其能吸引符合本澳發展實際需要的資金、計劃和人才?

二、政府在回覆議員的書面質詢中曾透露,貿易投資促進局會經常參考其他地區有關方面的概況,比對本澳市場實際情況,就投資居留、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居留申請之審批進行優化調整。但實際上,除置業移民申請被迫中止外,本澳的投資居留政策近二十年來基本沒作過調整,早已不合時宜。究竟經過多年研究,當局會否因應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就整個投資居留政策作全面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