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股改為記名股 政府允許延長半年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有關禁止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法案。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政府同意將既有的無記名股票轉換成有記名股票的時限由最初建議的6個月改為1年,若在1年期限內也不轉換為有記名股票,將中止股東權利。法律生效後第2個月首日開始,本澳停止無記名股票。

關翠杏稱,小組對此並無爭議,暫時不再與政府開會,只待完善條文令法案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