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批示研究刑法改革 學會冀研究改爭拗法律

【本報訊】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研究完善刑法等工作。有學者稱,一些具爭拗的法律,相信在未來修改刑法典時有重要的討論空間。

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委員會為期3年,負責跟進刑事法律領域的法律及司法改革發展,提出建議;研究完善刑法等工作。委員會主任由行政長官經檢察長建議,以定期方式委任。檢察長將監管委員會運作,檢察長辦公室亦會提供後勤、行政及技術支援。

法制研究學會會長陳華強指出,現行刑法典自96年生效,部分條文可能已經不適時,估計今次設立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目的就是修訂刑法典。陳華強稱,觀察到有一些具爭拗的法律,例如家暴法和非法旅館刑事化等,相信在未來修改刑法典時有重要的討論空間。他又補充,法律界亦希望改革刑事法律制度,調整刑法典對巨額和相當巨額的概念,不要同現今社會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