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比過去實事求是

國務院最近批准了《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二零零一--二零二零)(二零一五年修訂)》。國務院的批復指出,珠海是我國經濟特區,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濱海風景旅遊城市,要不斷增強城市綜合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功能,逐步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按照該新的(第四版)《城市總體規劃》,珠海市的城市定位,由原來的「國家經濟特區,珠江口西岸區域性中心城市和亞熱帶海濱風景旅遊勝地」,調整為「國家經濟特區,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濱海風景旅遊城市」。在確定「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定位的情況下,珠海將在珠江口西岸城市的發展,以及珠中江城市一體化的進程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打造具有國際影響的、以休閒康體度假、海洋海島生態旅遊、會議會展為特色的國際性商務旅遊度假和風景旅遊勝地。

新的《城市總體規劃》在對城市定位作出調整的同時,也對珠海的城市人口規模進行了規劃。根據最新的規劃,二零二零年珠海市的常住人口規模為二百七十萬人,城鎮化水準為百分之九十八;城市(鎮)建設用地控制在三百一十五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一百零五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一百零五平方公里以內。

在交通方面,珠海要加強與泛珠三角西部、珠三角區域中心城市密切聯繫,建成輻射中山、江門,溝通港澳,高效便捷的珠江口西岸對外門戶和區域交通樞紐。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珠海要預留「深中通道」的交通介面,在建成港珠澳大橋,實現與港澳陸路快速連接的同時,也積極參與和融入規劃中的「深中通道」。在未來,珠海將香港、澳門、深圳、中山一道,打造一個環珠江口的宜居灣區,形成更為方便的一小時生活圈。同時在城市和產業的發展中,與周邊城市互相錯位,分工合作發展。

珠海未來的城鎮空間格局,是以組團式城市模式發展,建立由「中心城區和橫琴新區—新城—中心鎮」構成的漸進式、集約組團型城市空間結構。各城市組團間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協作的互動式發展格局。其中最主要的「中心城區和橫琴新區」,包括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組成的香洲城區,由南屏、灣仔、洪灣組成的南灣城區以及橫琴新區。而「新城」則包括重點發展的西部生態新城和周邊各具特色的科教城、海港城、富山城。「中心鎮」則是週邊地區的重點鎮,分為生態型中心鎮(蓮洲鎮、白蕉鎮、鬥門鎮和乾務鎮(富山工業園以外部分))和海島型中心鎮(桂山鎮、萬山 鎮 、擔杆鎮)等。

新的珠海《城市總體規劃》提出珠海的城市格局向西拓展的思路,在T OD(公共交通為嚮導的發展模式)的模式下,通過建設現代有軌電車等便捷的公共交通,將未來人口的發展導引到西部地區。為了實現這樣的目標,總規還對珠海未來的產業佈局作出了規劃,重點發展「三高一特」產業,以期在產業的帶動下,引導未來珠海城市空間和人口的發展方向。新的《城市總體規劃》還提出要遵循生態優先理念,維護區域生態安全格局,促進城市生態功能改善,全面實現生態城市建設的目標,劃定了基本生態控制線,要求保護「先天資源」,構建城市「藍綠系統」。

這個第四版的珠海《城市總體規劃》主要的調整依據,看來一是針對《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獲中央批准,並被賦予「比特區還特」的優惠政策,珠海不能「捧著金飯碗討飯吃」,必須充分發揮橫琴新區的引擎作用;二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及《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二零零八—二零二零年)》明確把珠海市定位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交通樞紐」,確定了珠海市在珠江口西岸城市群中的龍頭地位,必須用盡用好地執行;三是國務院批准的廣東自由貿易區,將橫琴列為其中的重要區塊;四是國家「十二五」規劃要求澳門特區建成「世界旅遊休閑中心」,所謂「隔離田車水,自己也得益」,必須承接好澳門特區建成「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後流到珠海的「肥水」,充分發揮珠海的「濱海風景旅遊城市」效能。

其實,在配合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方面,珠海市早就「聞風而動」,採取了多項措施,包括建設主題性的旅遊區,尤其是橫琴的長隆海洋王國等,在分流澳門部份遊客的同時,也壯大自己的旅遊產業。

最令人感到興趣的是,珠海市對跨越珠江的交通建設思路的重大調整,尤其是積極參與「深中通道」建設的態度。這與過去的伶仃洋大橋,將深圳(還有澳門)排除在外,及現在的港珠澳大橋,也將深圳排除在外,是有著明顯的區別的,當然也是實事求是的,更注重與周邊地區尤其是深圳市的合作。

實際上,已經胎死腹中的伶仃洋大橋,不但是將澳門排除在外,更將深圳排除在外,那種只顧珠海與香港連接的「利己排他主義」情緒十分強烈。後來在論證港珠澳大橋的走向時,將深圳排除在外,則不是珠海的主張,而是香港特區政府擔心珠江西岸的貨物,會因「雙叉」方案而流去費用較低的深圳鹽田港,而不再進入香港。當時中央和廣東省為了照顧香港特區,而決定採取了經濟效益大打折扣的「單丫」模式。但卻讓鹽田港的投資者李嘉誠老大不高興,因而「深中通道」就成了反制措施。但為了照顧香港的情緒,而遲遲未能啟動。現在終能寫進珠海《城市總體規劃》,證明中央已經對其立案。這當然一方面是珠三角整體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對有點「忘恩負義」的香港的一點「教訓」——原本是支持香港復甦經濟的「個人遊」政策,卻遭到一些「港獨」分子的反對,令人大生「熱臉貼在冷屁股」之感。

現在珠海不再堅持與深圳作出切割,固然是當年的「話事者」早已離開領導崗位,而且更重要的是,當年的伶仃洋大橋規劃設想,已被證明是不顧全總體發展大局,只顧自己的「兩畝田」的狹隘思維。在全球經濟都己經一體化之下,不投入參與區域分工合作,又如何水漲船高?正因為如此,這個新的《城市總體規劃》,比以前的同類文件更重視珠深港澳合作。

隨著這個規劃的實施,珠海在未來獲得長足發展後,或有條件升格為副省級市,甚或與中山、江門合併後晉升為直轄市。這麼,珠海(或以其他名稱如中山市)的位階就將與澳門特區「平起平坐」,與澳門合作的議題就可處於「平等」的地位,而無須拐一個經過廣東省才能抵達中央的「大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