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論壇探討醫療註冊法案

【本報訊】《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法案,建議醫護學生畢業後需統一考試和實習才能取得執照。護士學會理事黃志華在《澳門論壇》表示,本澳護校課程已要求大三學生必須通過符合國際標準的臨床考核,可將政府要求的考核融入課程中。他認為實習需時,耽誤醫護人員投身服務。

明愛總幹事、醫委會委員潘志明指,本澳醫護人員擁有好大話語權,社會對護理人員的要求漸高,即使實習和考核不能並存,亦希望二選其一,希望醫護界勇於面對。

醫委會秘書長梁佩珊表示,醫委會中的護理小組傾向毋須考試,藥劑和化驗專業小組則認同考試,醫委會大會委員意見不一,但考慮到公平,認為需設考試和實習。

論壇上,多位就讀或畢業於理工藥劑技術課程的學生發言,指劃分藥房技術助理和藥劑師,不利提升本澳藥劑專業,認為學校設置的課程已有足夠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