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的士牌5月起陸續到期 上半年招標競投300新牌

【本報訊】政府於2005年至2008年間發出230個的士牌,第一批60個將於今年5月至12月陸續到期,交通事務局將陸續發函給持牌人,提醒他們到交通事務局辦理退牌手續。牌照過期之的士若繼續經營,將被視作走「白牌車」,持牌人可被罰款25,000澳門元。

政府於2005年至2014年間,先後5次透過公開競發出具年期之的士牌,其中50個8年期的士牌及10個10年期的士牌,將於今年5月至12月陸續到期。

到期須辦退牌手續

按具年期的士牌公開競投規定,牌照到期不得延續,持牌人須退還牌照給當局及註銷原用作的士的車輛或辦理更改車輛用途手續。為方便持牌人完成手續,交通事務局將集中處理退牌手續,持牌人須於牌照到期翌日指定時段內,將的士送交汽車檢驗中心,提交的士牌照正本、登記摺正本、車輛識別號牌及註銷車輛申請文件或更改車輛用途申請文件。

交通事務局日前約見的士業團體,說明退還到期的士牌的手續和所須注意事項。局方同時陸續發函通知持牌人。

交通事務局將協助送檢人移除的士車輛的識別,以確定車輛為非營業車輛。若以過期的士牌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將被視作經營「白牌車」,可被科處25,000元罰款。局方將與治安警察局緊密聯繫,如發現牌照過期之的士繼續營運,會作出檢控。

上半年開投新的士牌

除今年有60個的士牌問到期外,明年亦將有170個的士牌到期,交通事務局繼續評估公眾對的士服務需求,適時增發的士牌,以補充的士數量。交通事務局計劃於今年上半年招標競投200個普通的士牌及最少100個特別的士牌,以緩解公眾對公共交通服務的需求。

政府現正草擬《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會深入考慮未來的士發牌政策,務使未來的士服務符合澳門整體利益及滿足公眾出行需要。公眾如對的士退牌手續有疑問,可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