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食品有風險消費者須關注

【本報訊】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與消費者委員會呼籲市民關注網上購買食品存在的風險,消費者選購須提高意識,做個精明消費者,保障自身權益。

本澳銷售食品途徑多元,消費者除了直接前往市場、商號購買外,更可透過互聯網購買。近年興起社交網站和即時通訊軟件,不少商戶利用這些網絡平台作宣傳媒介,開拓銷售渠道。這些媒介不受地域限制及便捷,日漸受消費者,特別是年青人歡迎。

電話銷售、郵購與網購可被視為遠程消費模式,經營者透過資訊科技工具,無須面對消費者完成交易。消費者無法直接檢視和接觸商品,以了解其性能,這種消費模式存在風險,消費者可能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才發現“貨不對辦”,或商品或服務存有瑕疵。這是消費者先付錢後取貨的預繳消費模式,萬一售貨者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服務,商品或服務不符交易雙方之約定,甚至消費者在取得商品或服務前,經營者已結業或失蹤,消費者會蒙受損失。

網絡虛擬及不確定,買賣雙方認知容易出現差異,售者單透過食品圖片及文字招攬,購者預繳消費購買食品,其中食安風險不容忽視。

針對網購消費,消費者選購前,必須意識當中消費風險,更要認清網購食品存在的食安風險。消費者須清楚相關產品及食用安全資訊,包括產地來源、成份、食用有效期限、配製、包裝、貯存、運送條件、取得後之處理步驟,以及售後連絡方式等,如對產品質量衛生條件存疑,不應購買,減低風險,保障本身權益。

消費者欲瞭解更多相關資訊,可致電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電話:28338181)或消費者委員會(電話:8988931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