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車廠承建商面臨罰款最少一千萬

【本報訊】根據一名立法會議員週二發佈的運輸基建辦公室(“運建辦”)正式覆函,運建辦已展開行政程序,向兩家須為輕軌車廠及相關上蓋工程嚴重滯後負責的承建商科以至少一千萬元罰款。

立法會議員施家倫早前就輕軌車廠(位於氹仔)的興建進度,以及政府是否計畫在車站上蓋興建公共住房一事,向運建辦提出質詢。運建辦週二正式回覆時透露上述資訊。商人議員施家倫是本澳其中一名福建人社區領袖。

麻煩多多的輕軌項目,由運建辦負責監督。根據該辦此前發佈的資料,車廠占地13萬平方米,上蓋計畫興建控制中心、維修車間、調度路軌和列車停放區等支援性設施。

根據政府《公報》,由得寶建築國際有限公司和美昌建築有限公司組成的聯營公司以約5.55億元,在公開招標中奪得車廠和相關上蓋工程的合約。

運建辦覆函稱,聯營公司並未“積極”落實與政府簽訂的合約條文,造成工程“嚴重”落後。

運建辦又稱,該辦一直敦促聯營公司確保工程按計劃進度完成;根據法例和協定條款,政府已展開行政程序,向聯營公司徵收罰款,金額可至少達一千萬元。

運建辦回覆施家倫議員的函件中指聯營公司對追趕工程進度未有作出任何努力。又指車廠工程滯後,影響整個輕軌興建進度。覆函稱,政府曾多次與聯營公司商討,冀解決困局。

運建辦指出,車廠的打樁工程已完成,若此階段再考慮蓋住房,支撐上蓋的基礎工程將大幅增加,勢必進一步拖延車廠以至整體輕軌工程的進度。

今年較早時,政府審計署曾發佈措詞嚴厲的報告,批評用公帑支持的輕軌項目監管不力,包括持續超支、工程嚴重滯後等。

報告譴責運建辦無力監控要目第一期的預算開支——由2007年預算的42億元激增至2012年的143億元,增幅達240%。此外,原定2017年9月落成啟用的第一期工程,工程已滯後883天(即接近兩年半)。

輕軌項目第一期包括21個車站——11個位於氹仔和路環、10個在澳門半島。位於半島的車站仍未動工。

政府較早時承認,無法掌握第一期工程何時竣工以及最終要花多少錢。(macaunews/macau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