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大橫琴校區宿舍凌晨發生火警,1人不適送院,逾220名學生疏散。
現場是“蔡繼有書院”宿舍,消防凌晨3時接報,到場發現宿舍1樓有房間抽濕機電線短路起火,波及鄰近床褥,校內的保安人員將火救熄,無人受傷。該名保安員吸入濃煙不適,送往山頂醫院治療。
火警發生後,有記者稱採訪期間被搶去攝影器材。治安警稱,火警期間,由於疏散的學生衣衫不整,學生和校方人員阻止記者攝影,1名學生取走記者的閃光燈,記者報警。警方已聽取雙方口供,將進一步調查。
涉事的外籍學生稱,擾攘期間,記者的閃光燈鬆脫,他接著閃光燈後還給對方,對方拒絕。治安警稱,閃光燈事後在附近花圃找到。
澳大表示,該名學生當時保護穿着內衣的同學,情況狼狽,不歡迎也不願意被拍攝,以免影響同學的情緒。警方現正調查事件,澳大會積極配合。
澳大發出新聞稿交代蔡繼有書院火警事件,感謝保安員盡責救火,強調校方領導在事後即時開會討論跟進措施,並派員向師生作心理輔導。澳大稱,火警中,約 200名學生疏散,無學生受傷,初步懷疑學生宿舍內有電器短路著火,大學的供電保護系統反應正常,消防警報系統按預設啓動。
傳媒工作者協會發表聲明,對澳大人員粗暴阻撓記者採訪表示憤慨。
傳協表示,記者當時被搶走的機頭燈鎖死在攝錄機上,被人強行扯走才脫落。有人搶走機頭燈後多次近距離照向記者眼睛及鏡頭,惡意及意圖阻礙拍攝。
傳協強調,突發事件事涉及公共秩序和安全,記者有責任趕抵現場採訪。市民在突發事件後受驚,不希望被打擾的心情可以理解。記者一般保持在合理距離內拍攝,訪問前也先徵詢當事人的同意。倘不理事件屬性,僅以一句“私隱”抹殺公眾知情權,阻撓記者採訪,無疑是淹埋真相,對社會後患無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