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什麼對日本動用原子彈

1945年(昭和二十年)8月6日,廣島天氣晴好,無一絲雲,卻出奇地悶熱。

清晨7:09,空襲警報拉響,因為城市上空出現了三架B-29轟炸機。但飛機很快就飛走了,7:31,警報解除,人們又恢復了日常生活的節奏。然而,45分鐘後,另一架B-29轟炸機“伊諾拉•蓋伊”(Enola Gay)號盤旋而至,然後從市中心的上空投下了一顆長3米、直徑71釐米、約3噸重的“新型炸彈”,代號“小男孩”(Little Boy)。炸彈在距地面570米的空中爆炸,出現了一個直徑約為150米的巨大火球,放射出耀眼的異樣光芒。火球緩緩上升,直至6000米高空,形成一團蘑菇雲。蘑菇雲的下麵,成了地獄:爆炸中心點方圓500米以內,全部人和物被3000℃至4000℃的高溫燒成焦炭。截至當年11月,據日本政府發表的統計數據,逾7.8萬人死亡、8.4萬人受傷、1.4萬人失蹤、6萬所房屋全毀或半毀。其後,因核輻射而罹患被稱為“原爆症”的不治之症並最終死於該症者,不計其數,乃至精確的統計至今仍無法完成。1976年,聯合國秘書長發言說,死於“熱線、暴風和放射線的人多達14萬(誤差1萬)”。一個繁榮的城市,就這樣被一顆神話般的“新型炸彈”徹底摧毀。

日本從軍部、政府到普通國民,完全不知道受到了何種武器的襲擊。8月8日,刊載於《朝日新聞》的“大本營發表”只是說:“6日,廣島市受到敵B-29轟炸機的攻擊,發生相當程度的受害。敵在攻擊中,似乎使用了新型炸彈。其詳情目下正在調查。”爆炸發生時,正在位於廣島宇品港的陸軍船舶司令部服役的一等兵、戰後成了日本首屈一指的政治學者的丸山真男,結束了一次緊急集合,暫時解散後,剛回自己的房間。看到房間裏的情形大吃一驚:“首先,入口處大門的合頁脫落,門朝裏倒下。有的桌子翻了個個兒。到處是散落的文件,一屋子淨是玻璃碴子。”F中佐踉蹌著進得門來,頭上臉上被紗布包紮,只露出眼睛。丸山問:“中佐,你怎麼了?”中佐“嗯”了一聲,大聲說道:“日本也要儘早造出好的炸彈!”當晚,丸山從短波收音機中聽到了杜魯門的聲音:“投下了歷史上第一顆原子彈。”隨後,杜魯門又談了幾句原子彈製造和試驗的由來,說起初“源於德國的開發”。雖然丸山的英語聽力有限,但他還是捕捉到了“Atomic Bomb”(原子彈)的表述。他邊聽邊筆記,然後火速把筆記送到參謀室。可參謀們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這位東大法學部的畢業生在說什麼。

歷史往往相當吊詭。1941年12月6日,羅斯福總統一聲令下,“曼哈頓計劃”悄然啟動,金錢、人才秘密湧向幾個特定的實驗室和基地——美國原子彈研發事業正式起跑。翌日,珍珠港便遭日本“奇襲”,太平洋戰爭爆發。珍珠港之恥,對美國核打擊目標的確立起到了何種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當然,此時,美國的敵人還有納粹德國——若德國攜其理論上首創的原子彈對美製造第二個“珍珠港事件”——這成了美國的夢魘和推動原子彈研發的動力。

經過近兩年緊鑼密鼓的競跑,至1943年5月,美原子彈研製終於有了眉目。一般人會以為,當時美國還在跟德國打仗,原子彈的首要目標是納粹德國。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實際上,從這時起,日本已取代德國成了最大目標。據日本歷史學者石井修研究:

在愛因斯坦致信羅斯福總統的階段,確曾出現過“對德國動用”(原子彈)的話語。但其後,無論是“曼哈頓計劃”的軍事委員會,還是陸軍決策層,包括白宮人士,從相關政策決定者口中,“對德國動用”云云的說法,一次也沒有出現過。但參與“曼哈頓計劃”的科學家們,確實抱有自己是在與德國競爭的意識。

而另一方面,“對日本動用”的話語倒是從很早時就出現了。如1943年5月5日,在“曼哈頓計劃”的軍事政策委員會上,由於特魯克群島上駐有日本聯合艦隊的基地,會議曾檢討過向該設施投擲原子彈事宜。其中的一位成員,還說要對日本本土投擲。又過了一年多,1944年9月,日本果然被確立為核打擊目標,並為此組成了美陸軍第二十航空軍第509混成團的編制。到了1945年5月,在馬裏亞納群島提尼安島附近的南鳥島、特魯克島、羅塔島等地開始集中訓練,練習空投一種稱為“Pumpkin”(南瓜)的圓形物體。

1972年,《海德公園協定》內容首次曝光,令世人大跌眼鏡:早在1944年9月,羅斯福與丘吉爾之間已然達成了要對日本動用原子彈的約定。1945年4月23日,“曼哈頓計劃”的指揮官萊斯利•理查德•格羅夫斯中將在致陸軍部長亨利•劉易斯•史汀生將軍的信中坦言:“我們的目標一貫是日本。”據說,1945年2月至3月期間,史汀生將軍的副官哈比•邦迪便已經草擬了關於美國在日本本土投擲原子彈的聲明文本,文本以“今天……於日本投下……”的措辭開頭,只有時間是空白,可謂“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1945年5月8日,德國投降後,美國原子彈製造研發的步伐不僅未放緩,反而全力提速,乃至令一些參與研發的科學家感到不解,甚至有人就此脫離了研發工作。如英國物理學家約瑟夫•羅特布拉特便於此時退出了“曼哈頓計劃”,回到利物浦大學教書,後創立了著名的核裁軍和平組織“帕格沃什會議”,並榮獲諾貝爾和平獎。

美國的戰略目標,是趕在蘇聯對日宣戰之前,迫使日本投降,以爭取對日佔領的主導權,遏制蘇聯。德國投降後,蘇聯單方面撕毀《雅爾塔協定》,閃電“收割”,把此前遭納粹鐵蹄蹂躪的東歐諸國納入自己的勢力範圍。美絕不容忍東歐的“悲劇”在冷戰“橋頭堡”日本重演。日本投降一旦延遲,那麼德國投降後三個月內,蘇聯進攻日本的承諾期限就將到來,美國將在對日佔領問題上陷入被動。因此,此時的課題,已不是日本投降與否的問題,而是何時投降的問題。

圍繞日本緣何非遭美國核打擊不可的問題,一個幾乎見諸所有歷史教科書的令人耳熟能詳的說法是:因日本拒不接受《波茨坦宣言》,所以美國決定對其實施核打擊,蘇聯也宣戰出兵(中國東北)。對美國而言,此乃所謂“儘早終結戰爭,避免造成更多流血的日本本土戰的最佳策略”。但這種說法,實際上未必站得住腳。

據半藤一利的研究,1945年7月26日,聯合國軍方面發表了被視為對日勸降“哀的美敦書”的《波茨坦宣言》。翌日,日本接報。裕仁天皇看到文本後,對東鄉外相說:“結束戰爭總算有了眉目。原則上對此只能接受。”但彼時,日本政府已經在私下委託蘇聯斡旋停戰,正在等候蘇方的回復。出於“信義”,客觀上無法立馬接受宣言的條件,而推掉蘇方的“調停”。日本人做夢都不會想到,斯大林此前已得到杜魯門對日將實施核打擊的通報,只盤算著如何能早日對日進攻,是完全無意斡旋的。在這種情況下,28日,首相鈴木貫太郎基於“無可奉告”的意圖,對新聞界表達了“默殺”的立場。29日,日同盟通信社(“二戰”時期日本最大的通訊社)將鈴木的表態譯為“ignore”(無視),並向全世界報道。日本時間29日當夜,英國路透社和美聯社(AP)又分別在自己的報道中,將同盟通信社報道中的“ignore”譯成了“reject”(拒絕)。表面上看,至此,英美媒體完成了“日本拒絕《波茨坦宣言》的條件,決意將大東亞戰爭進行到底”的信息傳遞,並在此基礎之上形成了“對日最後一戰”的共識。但其實,7月24日,在《波茨坦宣言》發表之前,投擲原子彈的秘密指令就已經下達,形勢有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

當杜魯門總統最終認可的原子彈投擲方案出臺的時候,日本的政府高官們還在焦急地等待著蘇聯的“和平斡旋”。以近衛文麿為全權代表、眾多實力派重臣為特使的應對體制已調整就緒,準備一俟莫斯科有回復,立即切入和平交涉。日本的時代錯誤在於,在該講政治哲學和道義的時候,過於迷戀實力,動輒“亮劍”;而明擺著是肮髒的政治交易,甚至是赤裸裸地欺騙的時候,卻以“武士道”的“清流”面目出現,言必稱“信”。回首20世紀前半葉的歷史,日本確實曾一再扮演這種“不合時宜”的尷尬角色而不自覺。

回到本文的主旨:那麼,美國究竟為何非要動用原子彈不可,為什麼是日本呢?竊以為,如此結局背後,至少存在如下四種動因,正是這些動因的錯綜作用,導致了美國對日本動用核武的唯一結果:

第一,原子彈從一開始就是作為“志在必擲”的實用武器研製的。要知道,美國原子彈製造研發源自納粹德國核武研發的刺激,帶有極強的危機感。羅斯福死後,杜魯門繼任總統,他在回憶錄中如此寫道:“何時、在哪兒使用炸彈(指原子彈)的最終決定權在我,這一點不容錯位。我一向把原子彈看作是一種兵器,理應付諸使用,對此從無任何疑念。跟隨總統左右的最高軍事顧問們曾勸誘我使用之。我與丘吉爾會談時,他也曾毫不猶豫地對我說過‘如果有利於終結戰爭的話,贊成動用原子彈’的話。”可見,既然是兵器,使用沒商量——是美國戰爭政策最高決策者的意志。

第二,至少從1943年5月開始,日本就已經被設定為核打擊的首要目標,且越往後,越具體化。理論上,德國應該也是目標之一。但美國首次成功進行核試驗是在德國投降兩個多月後的1945年7月17日——客觀上,德國已經“不趕趟”了。

第三,對蘇牽制。美國歷史學者加爾•阿爾佩羅維茨在其著作《原子彈外交》(Atomic Diplomacy)一書中,論證了美國如何以原子彈為砝碼,在對蘇外交中爭取主動的過程。杜魯門繼任總統是在1945年4月12日,他面對的最大課題是如何終結戰爭,並在戰後格局中爭取主導權,而最吃緊的問題就是應對波茨坦會議。由於彼時原子彈研發已到了核試驗的最終攻堅階段,杜魯門儘量想把會議日程向後推遲,以期能拿到踏實的“原子彈牌”。波茨坦會議上,美英兩國首腦在第一時間分享了“孩子誕生”(指核試驗成功)的情報,但通報斯大林則是在一周之後。斯大林並未顯得很吃驚,若無其事地說了句:“是嘛……那麼就可以在日本使用了。”暗中卻加緊了從“滿洲國”進攻日本的進程,同時下令莫斯科的原子彈研發工作提速。

第四,對日種族歧視。這一點,作為深層動因,很少表面化,特別是在戰後民主主義主流話語體系下,一向鮮為人所提及,但卻是一個頗為現實的因素。日本軍隊在戰時的殘虐暴行,也強化了西方對東洋社會所抱有的“日本人性惡論”的既有成見。杜魯門有句名言——“對獸類要像對待獸那樣”——說的就是日本。當然,歧視從來是雙向的:有日人針對白人的“鬼畜英美”式的妖魔化,便有美國人對日本人所謂“猴子”的侮辱性蔑稱。既然是諸如“獸類”“猴子”等非我族類,動用“新式武器”殲滅之便是題中應有之義了。

回過頭來看,日本挨了兩顆原子彈的懲罰,正應了中國的那句老話:落後就要挨打。但唯其如此,日本對其“被爆”的悲劇,也基本上抱著現實主義的應對:接受“宿命”,絕少聽到高調的控訴。因為“我們應該認識到,先於哪個國家最初使用原子彈的問題,一個更主要的問題是:無論哪個國家,只要它製造成功,它就會使用”。

正因如此,1945年8月6日,廣島“被爆”後,日本政府雖然通過瑞士等第三國表達過對因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而製造的反人道罪行的抗議,但面對美國政府,時至今日,卻一次都未曾正面提出過直接的抗議。而這一點,至今仍鮮為人知。

(劉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