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早前公佈《二零一五年度販運人口報告》,當中,本澳販賣人口狀況的評級維持在第二級,亞洲區同級的國家或地區還有日本、新加坡及香港等。
其實,於二零零零年,美國通過了《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法》,美國國務院亦依該法,每年評估全球販賣人口狀況,並公佈評估結果,現時被評估的國家或地區約有一百九十個。評估結果分四個等級,第一級最佳,其次為第二級,之後是第二級觀察名單及第三級。本澳連續三年都是被評為第二級。
一直以來,澳門特區政府高度重視販賣人口問題,早於二零零七年,已成立了預防及打擊販賣人口犯罪的“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通過第6/2008號法律《打擊販賣人口犯罪》,規定了四種販賣人口的情況,包括性剝削、勞動或服務剝削、切除人體器官或組織,以及買賣兒童,此外,該法亦訂定預防及遏止販賣人口犯罪的措施、明確規定受害人的權利等。而販賣人口罪的處罰,最高可判監二十年。
除此之外,委員會下設各個跨部門專責小組,就預防和打擊販賣人口犯罪、保護受害人以及與非政府組織建立良好合作關係等方面,進行了大量跟進工作,包括製作十多種語言的單張、電台、電視廣告,以及將有關內容上載至互聯網,方便潛在的受害人取得資訊;為超過一萬五千人次(包括前線執法人員等)進行多方面的培訓;透過受害人問卷等措施,從源頭識別潛在受害人;向百多名受害人提供一系列服務和援助;與國際移民機構合作,為受害人提供評估和護送服務等。
為了預防販賣人口在本澳發生,除了政府主動採取措施外,亦有賴市民的共同參與,所以,如發現有懷疑販賣人口的情況,請盡快與警方聯絡,又或致電打擊販賣人口二十四小時舉報及求助熱線:2888-9911提供資料。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6/2008號法律《打擊販賣人口犯罪》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