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為地方政府舉債設限額

【中新社北京8月24日電】中國擬依法啟動對地方政府債務的限額管理。記者24日從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瞭解到該資訊。

作為落實新預算法和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舉措,中國國務院24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提請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其中包含上述資訊。

預算法中規定,地方政府債務可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籌措。舉借債務的規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是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當天受國務院委託向會議作說明時表示。

樓繼偉說,為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工作,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清理甄別辦法,組織各地對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債務進行清理甄別和核查。

他透露,此次提請審議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由兩塊數字相加而成,一塊是最終甄別確認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餘額,一塊是2015年3月全國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

樓繼偉表示,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後,國務院將在批准的限額內,核定各地債務限額。地方政府在國務院批准的限額內提出本地區債務限額,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批准,並在批准的限額內舉借和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