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創造國際典範也是進行政治表態?

英國駐港澳總領事吳若蘭前日到訪澳門,代表英國政府向中國澳門特區政府交還歐文龍貪污案中,法院裁定的非法財產,合共二千八百多萬英鎊,相當於三億五千萬澳門元。吳若蘭在交接儀式上致辭表示,英國與中國作為G20集團反腐敗工作的共同主席,將會努力通過改善執法機構間的合作,加強被盜資產的返還程序,強化措施令貪污分子沒有避難的天堂。而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則指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作為一份全球性反腐敗法律文書,在國際層面建立了反腐敗的重要法律機制,其中一項是資產追回與返還機制,這一機制是澳門得以與英國展開合作,接收英國返還歐案資產的法律基礎。二零一零年,澳門特區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通過外交途徑正式向英國提出交還歐案資產的請求。而英國執法部門為澳門特區追回資產,表現出專業、認真、合作的精神。英國今次向澳門特區交還歐案被法院宣布沒收的資產,堪稱是執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追回資產的一個範例,對懲治犯罪,彰顯正義,打擊海外洗錢轉移非法所得,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正如陳海帆司長和吳若蘭總領事所言,英國政府向中國澳門特區政府交還歐文龍貪污案中,法院裁定的非法財產,這是國際反貪鬥爭尤其是返還財產的重大範例。實際上,盡管《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對返還贓款有規定,但在實踐上,卻並不順利。因為協助追討贓款需要付出時間、人力、設備和技術的成本,因而《公約》也有可與請求國對分贓款的規定。而從英國與中國澳門特區交接歐文龍贓款的情況看,英國可能是將贓款完全返還的,沒有作出扣除,連辦案過程中的成本開支也不扣除。這是一個極有誠意的表現,這比英國執法部門為澳門特區追回資產的過程中,所表現出得專業精神更為重要。因為後者是技術問題,而前者是政治態度問題,往往是為兩國關係的良窳而服務。由此可見,中英關係現正處於最好的時期,這也與習近平主席最近訪問英國時受到最高規格接待的情況,完全契合。

這個典範,也給目前我國正在進行的「天網」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提供了可供參考的案例,尤其是在實行海洋法系的國家,如目前在「天網」專項行動中協助配合不夠暢順的美國。因為「習慣法」亦即以「案例」為審理標準,是海洋法系的重要原則之一。既然同為海洋法系,而且還是海洋法系鼻祖的英國,可以在執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有如此具有誠意及善意的表現,作為自稱為「法治老大哥」的美國,就不要再扭扭擰擰,大跳草裙舞了。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既然是國際公約,就十分重視國際合作的問題。因而規定締約國必須在反貪腐對預防、偵查和檢控等方面進行相互合作,打擊貪污。《公約》規定,在搜集和移交呈堂證據及引渡罪犯方面,締約國須提供指定形式的相互司法協助;此外亦須採取適當措施協助追尋、凍結、扣押和沒收貪污得益,

就是締約國協議追回貪污得來的資產。這對很多發展中的國家來說,這項基本原則尤其重要;因為大規模的貪污剝奪了國家大量財富,而新成立的政府正急需資源來重建社會和恢復人民的生活秩序。

《公約》明文指出了合作和協助的方式。在挪用公款的案件中,被沒收的資產會歸還請求國;至於其他在公約範圍內的犯罪行為,請求國在證明資產由該國擁有或該國是受害方後,可獲歸還資產。在其他案件中,會優先考慮將沒收的資產歸還請求國或事發前的合法擁有者,或給予受害方作為賠償。制定這些有效追回貪污得來的資產的條文,一方面協助締約國減低貪污的禍害,另一方面讓貪污的官員知道,不義之財是無法收藏的。《公約》第五十一條指出,將資產歸還原來所屬的國家是《公約》的一項基本原則,而第四十三條則促請締約國盡力互相提供協助,以便偵查和起訴《公約》所界定的犯罪行為,尤其是在追回資產方面。

今年五月,我國中組部、最高檢、公安部、人民銀行等單位開展「獵狐二零一五」專項行動,重點緝捕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和腐敗案件重要涉案人,也就是媒體中通常所稱的「貪官」。「天網」既追逃也追贓,針對追贓採取五種方式,分別是:通過雙邊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或引渡條約進行追贓、利用贓款贓物所在國犯罪所得追繳法或其他國內法進行追贓、通過境外民事訴訟方式進行追贓、運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親屬自行退贓。

實際上,追贓是檢驗追逃反腐成敗的一個重要指標,涉及到挽回國家和人民的損失,也涉及到中國司法尊嚴的問題。然而,追贓恰恰是最難的,與貪官們動輒卷走數億元相比,能被追回的贓款微乎其微,以澳大利亞為例,該國檢察機關提供的資料表明,二零零二年以來,澳方僅向中國返還了大約七百五十萬美元的款項。而且還受到贓款分享機制的制約。贓款分享是國際慣例,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都與其他國家簽署了類似協議,在美國,分享被沒收資產的比例取決於美國司法機構在執法合作中做出的「貢獻」——重大協助分享比例為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八十,較大協助分享比例為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百分之四十以下。澳大利亞《犯罪收益追繳法》規定,在幫助其他國家成功追繳資產後,澳方有權對被沒收的資產實行分享。中國也與加拿大談判完成一份《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協定>,這是中國就追繳犯罪所得對外談判的第一項專門協定。

因此,英國在對中國澳門特區返還歐文龍的贓款時,並未在「分贓」問題上大做文章,顯然就是珍惜中英友好關係的表現。這種友好態度,也已反映在英國的政府機構,冷待香港特區的反對派的問題上。實際上,香港某些反對派的頭面人物,曾在政改過程中到倫敦「求援」,但往往會遭到政府機構的冷待,碰了一鼻子灰。

即使是在對香港內部事務插一腿的美國,近來似乎也有一些微妙變化。據全國港澳研究會的網頁所示,近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夏千福到訪北京,就訪問了該會,並與會長陳佐佴會面。這究竟是禮貌客套,還是政治表態?因為在香港問題上,陳佐佴及屬於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要成員的一眾「護法」學者,是態度最為鮮明的。這位到任後就一頭紮到香港反對派懷抱中的「顏色革命」重要推手,現在竟然與其「鬥爭對手」握手,這個動作確實是值得考究。倘這是「改善關係」的肢體語言,就應緊緊地捕捉住,並順勢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