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人新車 維持免繳稅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通過機動車輛稅規章修訂案,列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澄清,宗教服務團體和非牟利機構未來購買新車仍可免稅,他要求刪除在引介法案中任何新車行駛前均須證明已繳稅的任何兩字,並向議會致歉。

財政局長容光亮進一步解釋,機動車輛稅規章已規定,任何公益法人及行政公益法人均可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