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兒所不得協助 辦理幼兒入學手續

【本報訊】社會工作局提醒家長,托兒所不應收取幼兒報讀學校的資料,或代辦幼兒入學手續。

教育暨青年局將於2016/2017學年實行“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當中的指引規範學校不得透過托兒所提前收取幼兒報讀資料或代辦任何與入學相關的手續,如收取「註冊憑條」、留位費、學費及銀行戶口資料等。

為配合有關政策,社會工作局近日已發函通知全澳托兒所,不應收取家長為幼兒報讀學校而提交的報名資料,或代辦任何與幼兒入學相關的手續。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8399 7703與社會工作局兒童暨青年服務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