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長晤葡總領 談葡人申請居澳權

【本報訊】保安司長黃少澤昨日會見與葡萄牙駐澳門及香港總領事薛雷諾,討論葡萄牙公民獲取澳門居留權的問題。

保安司長認同葡萄牙公民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展所作出的貢獻。黃少澤指出,澳門警方對於葡萄牙公民申請澳門居留權個案的處理政策並沒改變,根據資料顯示,首次申請,審批時間平均76天,續期申請25天;在過去12年中,共2039份居留申請,僅114份被拒絕(約5.5%);而2015年接獲的131份申請中,只有4份被駁回。被駁回的申請主要是由於一些法定要件不足,從2003年至今,針對申請被拒而提起司法上訴的個案僅1宗。

雙方也討論“與澳門生活聯繫”、“與澳門居民的親屬關係”以及“從事有利特區且確保維生及充足生活條件的職業活動”等三種申請理由的審查準則。雙方認同必須在尊重法定前提下行使自由裁量權,同時強調申請者提出理由的真實性和確切性是有效審查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