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定期評估院舍 保障長者獲適切服務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表示,為準確評估長者對長期照顧服務的需要,社會工作局制訂了一套專為本澳長期照顧服務而設的統一評估工具。社會工作局人員以定期探訪方式,評估院舍管理、環境設施、護理服務和長者照護情況。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回覆立法議員陳美儀的口頭質詢时表示,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對本澳社會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特區政府已於2016年4月8日公佈“養老保障機制政策框架及2016至2025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設立了 “養老保障機制跨部門策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動和評估有關計劃的各項短、中、長期方案措施。策導小組將透過評檢系統,分別於每年、第五年和第十年進行年度評檢、中期評估和十年總結,因應長者需要及社會發展情況,調整及更新養老保障機制的政策框架和行動計劃的內容。 為配合行動計劃的落實執行,特區政府已將行動計劃中屬於短期的重點項目列入2016財政年度的施政方針,予以實施。

譚俊榮表示,為更準確地評估長者對長期照顧服務需要,社會工作局制訂了一套專為本澳長期照顧服務而設的統一評估工具。長者在入住院舍後,按照社會工作局現行規範受資助院舍的臨床護理指標和服務指引,院舍人員會協助長者適應院舍生活,而社工、醫護及治療師則會為長者進行專門評估,因應長者健康狀況,制定個人照顧計劃。對於長者於入住院舍的後續處理機制,現時長者若出現不適應或其他方面的變化問題,院舍會透過院內的專業團隊進行評估和介入處理,為他們提供相應的輔導或照護服務,協助他們改善有關情況。若長者出現急症,院舍會儘速安排他們前往醫療機構接受診療及/或留院服務,協助長者康復。若居於護理安老院的長者因健康狀況轉差,而原居院舍未能提供其所需特別照護,經社會工作局評估後,會考慮安排轉往護理程度較高的護養院舍接受服務。

社會工作局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設施發出准照並進行監管,當中包括受資助、非受資助和營利的長者院舍。按照上述的法令,社會設施准照及監察處人員會至少每季一次到院舍作突擊巡查,評估院舍的物理環境、衛生、人員配置、設備和服務提供的狀況,以確保院舍的運作符合相關要求。此外,社會工作局亦會聯同民政總署、消防局和衛生局等進行聯合巡查,向設施提出食物安全、消防和衛生的改善意見。

譚俊榮表示,社會工作局已於2001年成立優化委員會,當中設有市民投訴的專門機制,獨立處理受監管範疇內社會服務設施的投訴事宜。在接獲投訴個案後,會即時與投訴人接觸,深入了解事件與投訴者的具體訴求,並開展所需的調查工作。調查取證方法包括實地調查、會談、文件檢核與資料核證等。而在完成資料收集工作後,除會對事件進行詳細分析外,更會針對有關問題與設施主管或其所屬機構領導接觸,進一步查證事件並提出需要的改善建議,同時跟進其執行與改善情況。

譚俊榮还表示,為提昇非受資助院舍之質素,社會工作局除鼓勵及支持各社會服務設施自行為員工提供合適的培訓外,亦會留意其他部門有否適合設施之培訓,適時通知其參與。而過去亦曾向非受資助的社會服務設施舉辦消防安全、預防傳染病、食物安全及衛生、藥物管理等課程及工作坊,加強設施之員工對相關事宜之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