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議員禁補選無違基本法

【本報訊】修訂立法會選舉法草案建議,直選或間選議員如放棄議員資格,不可參加補選。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認為,這建議沒違背基本法,很多地方都有相關規章。

他指出,議員可選擇辭職,但如果今日請辭,明天又去參加補選,是矛盾的做法,而且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社會成本。

賀一誠認為,鄰近地方有類似議員辭職後參加補選的情況,造成很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