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人偷渡陳倉販賣「兩國論」貨色

澳門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就本澳個別傳媒查詢台灣地區部份院校名稱前的「國立」字眼,發出新聞稿代表特區政府重申:澳門是國家“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處理涉台事務方面一貫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立場。由於昨日是星期日,按照以往慣例若非是緊急事務,一般都是等待到翌日上班後才發稿,因而就顯得特區政府發言人室的這篇新聞稿,有其特殊的緊迫性,非要在昨日申明特區政府的立場不可,連一天也不能再等。由此可見,由於蔡英文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及其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內涵,不但是兩岸制度性聯絡溝通和協商機制已經「停擺」,作為兩岸關系特殊組成部分的澳臺關系,尤其是官方和半官方關系,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澳門特區政府,也必須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錢七條」的規定,堅決防止和禁止在澳門特區的涉臺事務中,出現任何抵觸一個中國原則的狀況,亦即必須堅決捍衛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統一的利益。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所指的「本澳個別傳媒」,究竟是何方神聖?從一般常識來看,澳門特區的傳統媒體,包括紙本和電子媒體,都能按照「社會責任論」,堅持正確立場,尤其是在涉及「一國」利益方面,斷不會與國家的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和統一「過不去」。除非是那些不負責任,反而是為追求轟動效應而附和甚至煽動民粹主義的個別新媒體尤其是網絡媒體。果然,一個附屬於澳門「反對派旗艦」的某政治團體的網絡媒體,就在特區政府發言人的新聞稿發布後不久,隨即自動「對號入座」,承認該事是其所為,聲稱在特首辦向本澳多間公立高等院校的最高負責人發出指示,要求各院校與台灣方面簽訂協議、合作文件及校方的宣傳物品等,須將台灣相關單位或院校去除「國立」二字,並用「台灣」二字代替之後,他們就此事分別向本澳多間高校及特首發言人辦公室求證,但均沒有回覆,並指責特首發言人辦公室在沒有回覆他們之下,自行發出新聞稿。為此,該網絡媒體竟然「反嗆」特區政府,聲稱「特首辦疑政治幹預本澳公立高校!」

這真是極為奇怪的邏輯。本澳各公立學校是屬於公共行政架構建制之內,其運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冊,其教職人員屬於公務員體制,當然是必須服從特區政府由政府領導,遵守特區政府的政治行政倫理。作為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澳門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負責,在涉臺事務上與中央政府保持一致,當然也要求其所屬各部門,包括公立學校,也都必須與特區政府保持一致。而這個網絡媒體的囂張態度,不但是間接地破壞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和統一,而且也是在主動迎合以至配合民進黨政權的分裂國土行為。

其實,就澳門特區各公立學校主動刪除臺灣地區某些學校「國立」一詞而「發難」,這已非首次。在此前,已經搞過一次,斥責澳門特區政府高等教育辦公室的網站,在公佈研究生獎學金名單時,對台灣地區的高等院校稱謂刪去「國立」一詞,進行責難,並歪曲他人評論文章,主動對號入座自己是「搞澳獨」。後來又指責直屬於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的澳門基金會,「封殺」一個基層社團的訪台交流活動,意圖以此來其竊探中央政府及澳門特區政府是否有下達對蔡英文的「制裁令」的情資,並籍機向澳門特區政府施壓:即使是在「五二零」之後,也必須繼續資助民間團體的訪台活動。

曾在台灣大學政治係就讀,參加過民進黨外圍團體或「小英青年軍」組織的「野草莓」事件,被台灣媒體喻為「澳門林飛帆」的某人士,那麼喜歡就臺灣地區學校的「國立」一詞大做文章,顯然是有其政治目的,就是要為不承認「九二共識」的蔡英文「釋困解圍」,破解中央對蔡英文政權所採取的「停擺」措施。其政治後果幾位嚴重。雖然說。《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享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批評特區政府這是允許的,但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抵觸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及統一的底線。。民主與法制,自由與必要的法律限制,是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由此,澳門特區按照《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授權,制訂了《反分裂國家法》。

聯想到該團體有人打出「本土」的旗號,甚至向媒體發出的採訪通知,也是以廣東語音的文字來撰寫,而其人所玩弄的許多花招,包括「民間公投」等,都是向香港的反對派東施效顰而來;而香港的某些「本土派」已經向「港獨」發展,再結合到澳門的這些人現在竟然為民進黨政權的「國家定位」鳴鑼開道,保駕護航,再這樣沉浮下去,恐怕也將會向「獨」到方向發展。難怪,當特區政府擬制《澳門立法會選舉法》修訂法案,內有禁止立法院議員及候選人「雙重效忠」的條文時,這些人竟然會「嗆聲」反對,並稱現在沒有沒有人「雙重效忠」。但現在沒有不等於將來沒有,這些人的這種表現,就更為證明特區政府的做法是正確的,是屬於預防性立法。

由於某網絡媒體中,有人曾參加「小英青年軍」及民進黨外圍團體的社會運動,因而難免讓人發問,他們的這種做法,究竟是受民進黨政權指使,還是個人為了主動向「小英青年軍」「表功」的行為?無論是哪一種,都已在客觀上構成「宣揚分裂國土」。

「樹欲靜而風不止」。特區政府正在抓緊時間,集中精力搞好經濟建設,包括制定五年發展規劃,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和「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但偏就有人要千方百計地進行幹擾,在提出各種正當或不正當,符合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訴求之時,反對特區政府的各項施政和改革措施對同時,竟然打起分裂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和統一的旗號來。

既然澳門特區政府是直屬於中華人 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就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包括「一中一台」,「兩個中國」、「臺灣獨立」在內,也包括「港獨」在內的任何分裂國土的行為和言論,並防範澳門也可能會出現「澳獨」的言行。尤其是在蔡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及其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內涵之下,兩岸制度度化聯繫與商談機制「停擺」,澳門特區政府及其屬下部門,就不得擅自與台灣當局的官方和半官方機構及其人員直接發生關係,也不得使用臺灣當局標榜「獨立主權國家」的詞匯,以造成澳門特區政府符和民進黨政權「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或「特殊兩國論」政治主張的形象,這是政治規矩。某政治團體及其屬下的網媒,既然熱衷於政治,就必須遵守這個政治規矩,而不是與之背道而馳甚至是「對著幹」,跟不能將把其在台灣參與民進黨及其外圍組織所學到的那一套理論和實踐,搬到澳門特區來。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