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探討大廈分層管理

【本報訊】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的民眾講壇昨日舉行,探討大廈分層管理問題。

立法議員宋碧琪指出,現時管理機構得到分層所有人大會的授權才可管理,出現問題卻要管理機構成員承受,責權不清。應該修法,釐清管委會與所有人大會權限與責任。除了分清權責,監管亦十分重要。

宋碧琪認為,法案在維修基金部分可參考內地做法,即維修基金交給銀行,由政府監管,動用時需先向政府提交用途說明,保證維修基金得到合理使用。

管委會追責方面,大律師李慧聰示,管委會委員行事若違反大廈利益,需要問責,民法典中已有相關規定,新法中重申,法律上雖沒矛盾,但會對管委會造成壓力,雙重立法無必要。

民建聯大廈事務管理委員會主任袁漢均表示,政府只鼓勵成立業主會,並為管委會成員提供法律知識、管理方面培訓等,現時大部分管委會成員義務為大廈服務,修法問責十分不公平。

冀政府適當介入私廈管理

宋碧琪指出,在私法自治的原則下,現時大廈管理由居民去做,業主管理委員會工作壓力極大,政府極少介入私人樓宇管理。私法自治的原則源自西方理念,與中國現狀有些許不同,政府應該思考大廈管理是否應在私法自治原則下,適當行政介入,如大廈維修基金,可參考內地做法,交給銀行但由政府監管,申請維修基金須向政府申請,合理利用維修基金。

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認同政府應介入私人大廈管理,為業主會提供更多協助,不應將所有問題歸於業主會。達豐大廈管理委員會主席劉伯根指其所住大廈自治二十多年,管理中遇到問題向政府求助無門,希望政府協助大廈管理。劉偉傑希望政府除資助外,能提供更多實務上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