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委員會開擴大會議 聽取對醫療事故法意見

【本報訊】醫務委員會昨日召開擴大會議,聽取委員及業界對《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意見,介紹及討論“醫療事故通報指引”,及介紹持續專業發展(CPD)業界意見收集總結報告。33名委員出席,業界代表及傳媒列席。

醫務委員會主席李展潤表示,《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由展開討論至提交立法會,經歷超過十年時間,自2013年10月30日在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終在2016年8月12日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並於8月29日正式公布,根據法律規定,法律自公佈後滿180日起生效,即明年的2月25日正式生效。期間,有關條文經過深入研究、多次修改及調整,整個立法過程非常艱鉅。

他重申,《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是經由立法會通過並正式頒布,期間第三常設委員會曾開展為期兩個半月的諮詢程序,共收到31份書面意見,當中涉及醫療業界團體、醫療單位的書面意見共25份,及1份由醫務委員會綜合各委員的意見書,有關書面意見在第三常設委員會已作出充分討論及深入研究。各界必須遵守及執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如對條文內容有疑問,政府將儘量作出解答。他表示,《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明定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效保障醫患雙方的合理權益,對維護醫療秩序和保障醫療安全將起著重要作用;呼籲醫患雙方應建立互信的關係,構建良好的溝通途徑,以避免及減少醫患雙方不必要的醫療糾紛。

他指出,政府正積極籌備有關法律的配套法規及指引工作,當中規範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組成、運作及鑑定程序的《鑑定規章》,及醫療爭議調解中心的組成、運作及調解程序的《調解規章》經聽取委員會的意見後,已完成兩個規章的修訂工作及提交予相關部門跟進提案程序。而業界較關注的職業民事責任保險,衛生局已積極與金融管理局跟進有關職業民事責任保險合同的補充性行政法規草案,待正式頒布後,將會向業界作出講解。此外,他亦希望委員們可就《醫療事故通報指引》的擬本積極提出意見,因根據法律規定,醫療服務提供者知悉發生或懷疑發生醫療事故,須在24小時內向衛生局通報,為讓業界了解有關通報的具體程序及須知事項,當局初步制作了該指引。

最後,他強調未來將有序地安排面向業界及社會大眾的講解會,介紹法律、相關配套法規及指引的具體內容,釋除醫療業界的疑慮,並希望委員及業界代表發揮溝通橋樑的角色,向同業講解有關法律內容,積極配合法律的實施工作。

醫務委員會梁佩珊秘書長在總結時指出,為使持續專業發展(CPD)的實施更具可操作性,醫務委員於2016年4月至5月期間,展開了為期60日的CPD業界意見收集,冀藉集思廣益完善相關內容,並將交予日後成立的醫療專業委員會作為參考藍本。整體而言,業界普遍認同CPD制度為強制性,認為能提升本澳的醫療服務質素。委員會已就收集的意見及建議進行深入的討論及研究,並編制成總結報告。有關總結報告將上載到醫務委員會網頁 (http://www.ssm.gov.mo/Portal/cpam/ch.aspx),以供參閱及下載。此外,她亦表示委員會已完成《醫療人員職業道德守則》討論稿,希望委員可積極提出意見,以完善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