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賭場員工博殺是否可行 論者無共識

【本報訊】政府有意修法,禁止博企員工在賭場賭博,工聯昨日舉辦研討會,探討應否立法禁止博彩從業員在非工作時間進入賭場。

出席的理工學院教授曾忠祿表示,外國有研究顯示,博彩從業員染上賭癮的機會,比一般人高 2至 3倍,其中以新入職 3年內的莊荷對博彩的免疫力較低。他認為應向新入職的莊荷,加強宣傳教育,避免他們染上賭癮。

至於以法律規管從業員踏足賭場賭博,曾忠祿舉例可能要對每個賭客都查證身分證,操作上有困難,可能損害博彩從業員進入賭場的個人權利。

曾忠祿表示,立法禁止博彩從業員進入賭場原意很好,因為外國有研究顯示,博企員工因經常接觸賭博,染上賭癮的機會比一般人高二至三倍。

他又指,從業員在新入職三年內參與賭博的機會高,應向新入職的員工加強宣傳教育。

曾忠祿還稱,限制博企員工進賭場須查證每個賭客的身份,包括遊客、一般居等,工作量極大。

有莊荷認同須立法禁上從業員在賭場內賭博。但他亦擔心為此立法易令從業員失去工作。他建議在立法時慎重考慮罰則。

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校友會副會長李敏兒形容為此所立的法必是「惡法」,不應該標籤博彩從事員,博彩從事員有自制能力,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