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全面依法治國主體框架

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已經夯實,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框架正在逐步確立,法治正在改變中國社會的面貌

今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召開,會議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框架正在逐步確立。」

取得這個成果並非一朝之功。新中國成立以來,作為執政黨,如何才能更好地治國理政,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國共產黨經歷了一個艱巨、痛苦的探索過程。我們黨認識到,法律是國家治理的根據,治理國家,一定要有一個合理的制度,要根據一定的法律來做事,才能夠成功。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黨的十八大在明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同時,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任務。

全面依法治國並非一朝一夕之舉。中國是一個有十三億多人口的大國,地域遼闊,民族眾多,國情複雜,又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要保證國家統一、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都離不開法治,但是法治建設絕不可能一蹴而就。

黨中央認識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事關方方面面,問題複雜而深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兼顧、把握重點、整體謀劃。因此,全面依法治國,首先要做的工作是通過把握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通過深思熟慮,理性設計,確立依法治國的主體框架。

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黨中央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以期通過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建設高素質法治隊伍,構建全面依法治國主體框架,努力走向法治中國。

四個「全面」相結合

在確立全面依法治國主體框架過程中,黨中央不僅厘清了黨的領導與法治的關係、四個「全面」之間的關係、改革與法治的關係等重大理論問題,而且強調以法治思維推動各項改革,堅持頂層設計與貫徹落實相結合。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帶領中國各族人民進行的新的偉大事業。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依法治國全過程,是全面依法治國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證。

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的關係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根本問題。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依法治國需要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絕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

二是堅持四個「全面」相結合。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後不久,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

從戰略佈局看,全面依法治國是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個全局性問題。沒有全面依法治國,我們黨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戰略佈局就會落空。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框架與其他三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三是堅持以法治思維來推進各項改革。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不可偏廢。處理好改革和法治的關係,實屬不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方案》《關於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等文件,努力做到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銜接、相統一。凡屬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絕不突破法律紅線。

四是堅持改有所進、改有所成,既重視頂層設計,也強調督促落實。黨中央深知,再好的「頂層設計」,倘若不能很好地貫彻落實,或者在落實的過程中變了形、走了樣,結果只能事倍功半,甚至事與願違。為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在構建全面依法治國主體框架過程中,專門聽取了社會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關於司法改革推進落實情況彙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於立法主動適應改革需要推進落實情況彙報、公安部關於深化公安改革推進落實情況彙報;審議通過了《關於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改革督察情況的報告》,等等。

全面依法治國主體框架五大支柱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設高素質法治隊伍,是構成全面依法治國主體框架的五大支柱。

首先是科學立法。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繼續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目前,中國已經形成了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但是,法律的理想與法律的實際之間仍然存在差距。一方面,把紙面上的法律轉換成為生活中的法律,仍有很長的路要走;另一方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咼的法律地位。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為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以立法的形式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深入推進依法治國、依憲治國。

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時期,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法律的制定與修改任務依然繁重,立法品質直接關係到法治的質量,因此,需要完成從數量型立法到品質型立法的轉型。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品質的根本途徑,需要完善立法體制,優化立法職權配置,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式上保證立法工作科學、民主。

為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關於完善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抓緊修改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法律,適時制定了一批適應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新法律。

其次是嚴格執法。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只有通過嚴格的法律實施,才能把紙面上的法律轉化為生活中的法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後,法治建設的重心應轉向嚴格執法。

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執政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黨要堅持依法執政。一方面,黨要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另一方面,要按照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銜接、協調的要求,大力加強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嚴肅黨內紀律,樹立黨章黨規的權威。

各級政府要堅持依法行政。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必須防止政府濫用權力和不作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十八大以來,為了讓政府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編制試點方案》和《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等制度。

第三是公正司法。司法是法律實現的一個重要途徑,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公正要求司法機關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事,懲罰違法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權利。

政法機關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較多的部門,是群眾看黨風政風的一面鏡子。只有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人民群眾才會相信政法機關,才會始終相信黨和政府。

為了保證公正司法,必須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在總體佈局規劃方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請示》《關於加強和規範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檔。

在司法機構設置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方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試點方案》《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

為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等文件。

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檔。

各項改革舉措,增強了司法主體依法履職能力,嚴格了司法監督,解決了司法的突出問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司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第四是全民守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準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推進全民守法,必須著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以實際行動樹立法律權威,讓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

為了推進全民守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等檔。為了加強社細言建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

第五是法治隊伍建設。法治隊伍主要包括從事立法、_執法、司法工作的人員,也包括律師、公證員、人民調解員等法律服務隊伍。為了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關於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的意見》《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等一系列規定。

回顧過去,十八大以來,隨著我國立法的科學完備、司法的公正透明、依法行政的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樹立,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框架正在逐步確立,法治正在改變中國社會的面貌,法治建設成就有目共睹。

瞻望未來,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已經夯實,主體框架已經搭建,法治正逐漸成為中國人的生活方式。中國的法治建設雖不是一片坦途,但只要認准了方向,路線明晰,意志堅定,法治中國建設自然水到渠成。

(王立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