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拆除天台僭建物

【本報訊】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於2010年成立以來,非法工程立案下降,自願清拆個案增加,反映市民守法意識逐步提高。土地工務運輸局再次呼籲市民,切勿進行非法工程,若佔用公共地方或空間作非法僭建,一旦大廈發生火警,不但阻礙本身及其他住戶迅速逃生,亦妨礙消防員救火,危害本人及別人性命財產安全。

土地工務運輸局早前清拆太和巷一幢五層高樓宇的僭建天台屋。局方之前接獲市民投訴,指上址天台有非法僭建工程,經現場核證及分析,證實有人非法僭建天台屋、阻礙通往天台的疏散通道。在開立卷宗跟進後,稽查人員多次到場取證及發出禁止施工令,但違法者不理會。工務局隨後於報章刊登告示,要求8日內自行清拆非法僭建物,將天台還原,期限屆滿後,工務局聯同相關部門在治安警員協助下執行清拆工作,行動中除非法天台屋外,還拆除大廈四至五樓樓梯之間的僭建鐵閘。現場所見,僭建鐵閘及天台屋嚴重阻礙通往大廈天台的通道,天台屋內堆放了大量雜物。

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分層建築物的天台、走廊及公共樓梯屬於建築物共同部分,屬大廈全體住戶共同擁有,必須保持暢通。即使業權人有專屬使用權,也不能在天台僭建或在樓梯內加裝鐵閘,危害大廈的結構及防火安全,僭建行為無論對本人、他人以至樓宇安全均構成影響,違法法更可被處罰及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