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向公務員講解 公務員通則修訂內容

【本報訊】特區政府分階段修訂《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以下簡稱《通則》),以使《通則》符合現今公共行政部門行政運作和管理,同時保障公務員的權利。

《通則》內容廣泛,現正展開第一階段修訂,主要修訂年假制度、缺勤制度、工作時間制度三方面,同時建議增設獎勵制度。

為更好地完善相關的修訂工作,行政公職局於11月15日起向公務人員進行諮詢,並於日前分別為公共部門、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團體舉辦了4場講解會,介紹修訂的內容,同時聽取意見,4場講解會合共超過400人出席。

講解會期間,行政公職局詳細介紹了是次修訂的內容,出席的公務人員踴躍發問,就保障人員權利及平衡管理需要等方面提出了多項意見和建議,當中尤其關注年假的轉移和安排、因病缺勤制度的執行情況、輪值工作制度的補償方案,以及超時工作的計算方式等。

修訂《通則》的諮詢期將至本月14日結束,行政公職局呼籲各公共部門和公務人員在諮詢期間積極提出意見,集思廣益,凝聚共識,使相關制度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