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落實習主席「敢於擔當積極有為」的指示

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在慶祝澳門回歸十七周年酒會上的致辭,盡管一如人們的意料,是例常性、普遍性的「老生常談」,包括澳門特區實行「一國兩制」方針所取得的成績,特區政府對未來工作的期許等,但仍有與以往不同,令人驚喜的「新金句」呈現在人們的面前,那就是「我們要繼續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珍惜和維護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並審視改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敢於擔當、積極有為」。在普遍性中有特殊性,這倒符合唯物辯證法的一般規律。

「敢於擔當,積極有為」,這是整整兩年前,習近平主席親臨澳門,出席並主持慶祝澳門回歸祖國十五周年大會暨第四屆澳門特區政府就職典禮,在發表重要講話中提出包括有「繼續奮發有為,不斷提高特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內的「四點要求」之後,會見新任主要官員以及立法、司法機關負責人時提出的新要求。習近平主席指出,社會各界對他們較高期待,冀盡快進入角色,展示新氣象、開拓新局面。同時要保證順利交接、平穩推進,要增強大局觀念和團隊意識,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自覺維護行政長官權威,確保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順暢運作。更要從市民最關心的問題入手,抓幾件實事,力爭取得實效。面對問題和挑戰時,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既要善於早作謀劃,提前化解風險,又要持之以恆、久久為功。習近平相信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崔世安行政長官堅強帶領下,一定能夠勵精圖治,繼往開來,同澳門各界人士攜手開創澳門繁榮穩定的新局面。

其實,「敢於擔當,積極有為」,更是習近平主席治國理政的關鍵詞之一,在他的公開講話和文章中,提及了一百多次。包括在國內,幹部要「敢於擔當」,改革要「強化責任擔當」,脫貧攻堅要「簽訂軍令狀」……;在國際上,中國對人類社會應有「更大的擔當」,世界各國要為全球治理「共同擔當」。習近平主席常說,有多大擔當才能幹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中國夢的實現,需要全體中國人的擔當。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需要各國的擔當。

尤其是對於好幹部的標準,習近平主席非常強調「擔當」的精神。他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好幹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對於軍隊好幹部的標準,他同樣強調「擔當」——「就是要做到對党忠誠、善謀打仗、敢於擔當、實績突出、清正廉潔」,他還提出「四鐵」軍隊標準,即鍛造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過硬部隊。

習近平主席還專門指出,要保護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幹部,真正把那些想幹事、能幹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優秀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班子中來。而對於那些缺乏擔當的幹部,習近平主席則強調,「失責必追究」,並主持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為此他強調:屬於能力不足的,就要加強培訓,加強實踐鍛煉,加強總結提高;屬於擔當精神缺乏的,就要明確責任、加強督查;屬於不作為的,就要嚴肅批評教育,認真執紀問責。

「敢於擔當,積極有為」,在內地激勵引導廣大幹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切實履職盡責,勇於攻堅克難,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國夢不懈奮鬥;在國際上,展現了中國負責任,有擔當的大國形象。

在澳門特區,「敢於擔當,積極有為」也應該成為廣大「澳人」尤其是特區政府各級官員的座右銘,激勵自己為維護國家領土和主權的統一、完整和安全的利益,為維護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發展的利益努力奮鬥的推動力量。現在,行政長官崔世安牢記習近平主席的教誨和叮嚀,在習近平主席對澳門特區領導層作出「敢於擔當,積極有為」指示兩週年之際,再次強調,更是具有催發大家要「講奉獻、敢擔當、勇創新」,更加積極有為地承擔起「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責任。

這得益於澳門中聯辦以身作則的感染作用。新任主任王志民到職後,盡職盡責,對在新形勢下更好地處理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及如何服務特區及特區政府,積極進行調查研究,並對各主要傳統愛國團體,切中要害地提出改善工作的希望。而工作人員也在其影響下,夜以繼日地勤奮工作。中央領導機構都如此「搏命」了,特區政府又怎能固步自封?這就引帶來特區政府也「動」了起來。今次崔世安強調必須「敢於擔當,積極有為」,就是「月暈效應」的結果。

這是極為具有現實意義的。因為在此前,一些人認為特區政府已經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制定了《五年發展規劃》,現在是「船到碼頭車到站」,可以歇口氣了。只需按照既定的規劃去做就可以了,無需提出新的舉措。尤其是在《土地法》的問題上,從高到低都只一味強調「依法行政」,而沒有考慮其中的某些規範並不適應現實,甚至與基本法所揭櫫的「行政主導」原則相扞格。在幾宗與《土地法》相關的官司都顯示,該法律的某些規範並不合理,導致當事人的合理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尤其是在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提出涉土地官司是「政治事件司法化」,暗示《土地法》如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適,還將會有更多的失格官司造成不公平之下,就更沒有理由再對《土地法》中不盡合理的規範無動於衷了。

實際上,目前《土地法》中不盡完善規範的惡果已經暴露了出來,「海一居」三千多苦主的血汗錢可能會化為烏有,就是基本法關於保護私有財產規定無法得到落實貫徹的警號。現在,終於得到政府官員的重視,據說法務局長在與「海一居」苦主會面時,已經承認「海一居」事件是重大公共事務。既然如此,讓苦主們盡快能得到可以安心過年的利好消息,當然更是為了罷免這議題影響明年的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的選情,就是當務之急的「敢於擔當,積極有為」所需。

除了行政機關的努力之外,還需要立法會的配合。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已經宣佈,由工作人員翻聽《土地法》立法過程中的錄音帶。既然如此,就宜將之視為重大事務,爭分奪秒地完成相關的工作,盡量不要超越一月份。而劉仕堯也應當站出來,證明自己確實是說過相關的話,使得立法會議員可以根據其立法原意,擬制修法或釋法的法案,並根據基本法規定,呈交行政長官書面同意,然後以緊急程序進行審理,爭取盡快獲得通過。

劉仕堯正是彌補自己某些失誤的時候。現在,由於「十五年之下」而未能獲得連任的主要官員,除何超明因涉嫌犯案而正在接受終審法院合議庭審理之外,都基本上獲得頒授勳章。只要能解決這個問題,消除「不定時炸彈」,就立下大功,同樣可以頒授勳章。當然,在擬制法案中,考慮到部分市民對「利益輸送」的顧慮,可以加上限制措施,對逾期土地是否歸責的甄審鑑別,由一個獨立的權威機構,如檢察院、廉政公署,或另行成立一個機構,進行評議,而不是由行政長官進行。

現在的內外環境對澳門特區及特區政府極為有利。一方面,澳門特區政府注意在發展過程中均衡各方利益,使得「凡政府必反」者失去「反對」的焦點;另一方面,從中央到提前都加大了維護法紀的力度,使得反對派中的激進側翼感受到了壓力。實際上,昨日的回歸週年本是反對派的「遊行日」,但「回歸遊行」的始作俑者﹝新澳門學社」,卻突然破天荒地宣佈不會遊行。其他參加遊行的隊伍,也罕見地接受警方安排的路線。因此,解決《土地法》不盡完善規範的問題,應做就去做,不要再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