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二衝程電單可以獲資助 十五日起至六月底接受申請

【本報訊】環保與節能基金於本月 15日起至 6月底接受淘汰二衝程電單車資助計劃申請,每輛淘汰的二衝程電單車可獲 3,500元資助。環保局局長譚偉文預計3成車主參加這項計劃,支出約 1,000多萬元。

合資格車主可向環保局申請,申請獲批後,須在指定期間內將電單車送交位於黑沙環的交通事務局電單車驗車中心,同時申請註銷電單車。環保局和交通事務局將於本月 18日舉行公開介紹會,同時向車主發放手機提示短信。

環保局長譚偉文表示,現時本澳有 9575部輛衝程電單車,參考鄰近地區經驗,預計有3成車主參加這項計劃,支出約 1,000多萬元。

他稱,每輛電單車資助 3,500,是參考鄰近地區及結合本澳實際情況,政府希望善用公帑及吸引力之間作出平衡。

至於 2014年 9月 1日後重新註冊的二衝程電單車不適用是次計劃,環保局副局長葉擴林解釋,政府當時曾舉辦多場意見收集會與業界交流,為免已註銷電單車的人知悉計劃後重新註冊,重新註冊與減少污染排放的目標違背。

環保局稱,若於3月10日前申請接受二衝程電單車淘汰資助,環保局可如期完成整個程序,車主毋需繳納今年行車稅。

環保局表示,資助計劃的最長審批時間預設為 75日,是因應一些較複雜個案,局方預計一般個案約 7個工作日可完成審批。

譚偉文表明,資助計劃是配合7月起實施的在用車輛尾氣排放限值,他估計,如果車輛使用了一段時間,但保養不好,未必可通過驗車。在用車輛尾氣排放限值是改善本澳空氣質量的方法。

《淘汰重型及輕型二衝程電單車資助計劃》,於2月15日至6月30日期間接受申請。政府昨日公佈第2/2017號《淘汰重型及輕型二衝程電單車資助計劃》行政法規。根據規定,由環保與節能基金向合資格的重型或輕型二衝程電單車車主提供資助,資助對象為已繳付或獲豁免繳付車輛使用牌照稅且於本澳有效註冊的重型或輕型二衝程電單車車主,但不包括於2014年9月1日後重新註冊的重型或輕型二衝程電單車的車主。

合資格的申請者可於2017年2月15日至6月30日期間向環境保護局提交申請文件,申請人在接獲有關批給資助決定的通知後,須在環境保護局所定期間內將有關車輛送往交通事務局澳門電單車檢驗中心作淘汰,同時向交通事務局提交取消車輛註冊的申請,送交作淘汰的車輛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每輛送交作淘汰的重型或輕型二衝程電單車獲資助的金額為澳門幣3500元。特區政府將透過電視、電台、報章及海報等不同渠道宣傳是次資助計劃,希望市民於短期內儘快淘汰較高污染的二衝程電單車。

同時亦透過便民措施,讓市民了解資助計劃詳情,市民可透過環境保護局網頁(www.dspa.gov.mo)查閱申請詳情,以及於資助計劃於2月15日開展後,申請者可於網頁查詢其電單車是否二衝程電單車及申請進度,或致電“環保熱線”(2876 2626)查詢。

另外,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將於本月18日下午三時假環境保護局舉行公眾介紹會,介紹申請內容,亦會向車主發放提示電話短訊,以便他們知悉申請日期和查詢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