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警示意在勸喻 不能強禁出團

【本報訊】政府推出 3級制旅遊警示系統。旅遊局長文綺華表示,本澳旅遊警示屬勸喻性質,即使目的地評為第 3級,也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也不能強禁出團。她呼籲市民購買因應警示而推出的保險產品,以獲得適切保障。

文綺華表示,距離系統正式生效約 2星期,旅遊局正與金管局及旅遊業界緊密聯繫,已知 6至 7間保險公司申請推出新產品。至於退團安排,鄰近地區由旅行社自行決定,原因是旅行社太多或難統一安排,亦涉及當地能否賠償及退費。

她表示,本地旅遊業正在討論這問題,。另外,當局正評估系統覆蓋的 77個國家和地區是否需要評定為第 1級或第 2級。

至於內地及台灣等地區沒有納入系統,文綺華解釋是基於一個國家的概念,鄰近地方同樣沒有覆蓋相關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