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怨聯絡機制「停擺」卻窒礙兩岸交流

就在台灣政壇就《保防法》、《反滲透法》鬧得「山雨欲來風滿樓」,籠罩著「白色恐怖」陰雲之際,反倒是傳來一個令人寬慰的消息。昨日台灣「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邀請台北故宮博物院院長林正儀報告「新故宮案」並備質詢,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質詢時,就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去年卸下院長職後,答應擔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引發非議而被迫辭掉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職一事詢問,馮明珠到底有無違法、洩密或賣台?並指出台北故宮博物院應該給馮明珠一交代,因為既然去年十一月陸委會已經認定馮明珠擔任顧問未違法,台北故宮就應該給予馮明珠回復名譽的公文,給馮明珠一個基本的對待。對此,林正儀表示「沒有問題」。

至此,曾經鬧得滿城風雨的馮明珠「賣台」案,應該可以雨過天晴。既然林正儀公開認定馮明珠沒有「賣台」,可以為她恢復名譽,那就應該盡快去辦,給其前任回復清白之身。更重要的是,為兩岸民間的文化學術交流營造一個健康清淨的環境,不要將之扣上「違法」、「洩密」或「賣台」的帽子。

馮明珠於一九七八年從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畢業後,進入台北故宮博物院工作,一路從圖書文獻處幹事做到文獻處長,而且其文獻處長一做就是二十年,期間發表了大量的文物考古學術著作及論文。二零零八年馬英九上台後,委任她為故宮博物院副院長,二零一二年再將她擢升為院長。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政黨輪替,馮明珠被解職。馮明珠的工作生涯幾乎全部奉獻給台北故宮博物院,對台北故宮博物院的運作及文物研究做出重大貢獻。她的學術專業是從事清史研究,曾參與《清史稿校注》,著作以藏學、清史、清代檔案為主。

馮明珠在出任院長後,戮力將台北故宮博物院打造為國際級的博物館,並肩負典藏、研究、保存、展覽、教育及娛樂等的現代化博物館功能。由於她在出任副院長及原則期間,馬政府開放大陸遊客到台灣旅遊,而故宮博物院則是大陸游客的必到之處,因而故宮每天都是人頭湧湧,每日平均參觀人數為一萬至一萬二千人次。馮明珠與其工作搭檔們想方設法,提高接待效率及品質,既可容納更多的大陸游客,又不至於因為遊客數量大增而變成「街市」,以努力維護故宮的學術殿堂氛圍。另外,在馮明珠的任內,台北故宮博物院宣布正式啟動「大故宮」計劃,預計耗資近三百億元新台幣,使在外雙溪的台北故宮展館面積增加五倍,並在附近另開發四點八公頃的土地建設文化創意園區。與此同時,繼續積極推動在嘉義興建的故宮南院的軟硬件建設。

原籍湖北黃陂,出生於香港,在大學研究所專修中國近代史的馮明珠,有一顆中國心,熱心於兩岸文化尤其是契合其學術專業的文物研究交流,經常到大陸訪問並進行學術講座。她在卸任故宮博物院院長後,去年九月六日、七日在北京故宮博物院進行兩場學術講座:《談博物館「與時俱進」的文化創意發展》和《歷史詮釋與策展:細說「清仁宗文物特展」》。講座結束時,北京故宮研究院院長鄭欣淼鄭重地將「顧問」聘書交到馮明珠的手中。

就此,民進黨「立委」醋味大發,攻擊馮明珠「違法」、「洩密」或「賣台」。九月八日,台北故宮指稱,按照過去規定,政務官卸任後需三年後才能前往大陸,馮明珠當年五月要求改為一年,「五二零」前又降成三個月。而馮明珠已卸任超過三個月,這次赴大陸行程,不用經台北故宮核准;但仍盼馮明珠能以台北故宮人為念,嚴守職務機密的保護。民進黨「立委」就抓住她修改故宮博物院政務官赴陸報備限制時間規定,是膽大妄為。國民黨「立委」則為她緩頰,認為她已卸任,是民間人士,如果沒違反規定,不應限制她。但陸委會卻聲稱,馮明珠至少有兩件事必須「釐清」是否有違法之虞,其一是「任職」於北京故宮,如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九十條,須移送司法機關;其二是卸任前縮短赴陸管制時限,有違應自行迴避之規定,將由故宮重新核列管制期限。在重重壓力下,馮明珠被迫辭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之職。

陸委會當時質疑馮明珠涉嫌刑事違法,是過火了。因為根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可以在大陸地區的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任職,但禁止擔任陸委會公告的「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構的職務或為其成員」,這些禁止任職的機構並不包括北京故宮研究院。實際上,北京故宮研究院只是一個單純的學術研究機構,研究對象是完全不涉政治及公務的文物古董,具體是某些古籍古書畫,而且她的「顧問」之職,無給職(即沒有薪資),也無辦公室,而是從博物館專業出發,且與英國牛津大學的Dame Jessica Rawson、德國學者L. Ledderose兩位國際知名學者同任顧問,這本是「為台灣學界爭光」的事。何況,她這個「顧問」,稱不上「職」,而是在學術研究或文物交流上,有可能隨機或因個案(策展)提供專業意見,根本就不涉及「國家機密」。也正因為博物館事務並未涉及「國家機密」,她才將對行政機關政務官的管制年限由三年改為三個月,並且經主事單位核定查照,並非她所能主導。實際上,管制三年是專指「國安」軍情甚至正副「總統」等高度涉密人員,而文物研究人員又有什麼「國家機密」可?;況且管制年限三個月的政府單位,並非只有故宮。

更離譜的是,蔡英文上台後老是強調「維持現狀」,而在兩岸文物學術交流領域上,她究竟想要兩岸維持什麼樣的「現狀」?在馬政府那八年,兩岸故宮交流正常化,兩岸故宮院長可以互訪,北京故宮的藏品也曾赴台展出。這就形成一個強烈的反差:在馬政府期間,現職院長可以登陸;在蔡英文上台後,卸任院長反倒不能登陸了,這豈不是反證蔡英文的「維持現狀」喊的是假的?

後來陸委會可能也感覺到自己「過火」,尤其是在由於蔡英文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及其「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內涵之下,兩岸聯絡及協商機制「停擺」,陸委會還經常發表談話,希望對岸盡快恢復兩岸聯絡及協商機制之際,卻對這宗有利於兩岸文化交流的活動大動肝火,豈非自打嘴巴,讓人們質疑其呼籲並非是出於真心,只不過是為了「演戲」而已。因而曾經氣勢洶洶地要追究馮明珠的「刑事責任」,卻突然嘎然而止。但在「追究」時是敲鑼打鼓,「收兵」時卻是悄無聲息。如果不是昨日陳學聖趁林正儀到「立法院」備質之機提出相關質問,可能曾經一肚子委屈的馮明珠,就此而被一直委曲下去了。

其實,制定於二十多年前的《兩岸關係條例》本身就已經是僵化。儘管曾經幾經修訂,但仍然無法與時俱進,成為桎梏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絆腳石,尤其是給在大陸投資的台商帶來極大的不便。比如,大陸台商為了解決問題他們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各種難題,希望能開放他們可以擔任地方級別的政協的委員,可以透過提案、開會發言等反映他們經營及生活中遭到的困難,並提出改善的意見和建議。馬英九在任時,做出了適當放寬,允許台商出任地方政協的雖然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擁有提案權、發言權,並可隨團考察參觀等的特約成員,這也確實解決了不少問題。而蔡英文甫上台,就對敏感度比「政協特約成員」要低得多的故宮研究院顧問大動干戈,這對其「維持現狀」的說辭來說,真是絕妙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