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威與麥炎泰否認 為何超明存不法利益

【本報訊】 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審訊涉及何超明,共九名被告的案件。

控訴書指出,首被告黃國威和次被告麥炎泰,先後百多次存款到另一被告、何超明兄長何超信戶口,為何超明保存不法利益。兩被告都否認控罪。

黃國威稱,一直沒計算開設 10間公司所賺金錢,只開支票託另一被告、何超明妹夫李君本兌換人民幣到內地償還與工程有關的款項,又稱麥炎泰會在公司提款使用,但不知用途。

麥炎泰稱多年來提取了公司 300萬元,其中 7至 8成用於賭場沓碼,但借出的錢很多收不回,若賺到錢,會將部分給予黃國威,黃國威在工程中賺到的錢會與他分享。

麥炎泰稱,他一次過會簽幾本支票簿出糧,因為信任員工,沒寫支票抬頭。他否認曾將 300多萬元存入何超信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