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遞信指警方打壓集會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日到廉署遞信,指治安警禁止學社在集會時使用揚聲器,“無理威嚇檢控”,干預集會自由,要求廉署調查。

新澳門學社表示,上週五 (24日) 學社在氹仔花城公園集會期間,有警員阻止集會人士使用揚聲器。警員稱 “上級不允許”,又指他們在集會預告中未告知會使用揚聲器,雙方爭執約半小時。

新澳門學社表示,集會發起人向政府預告集會後,當局可根據第 2/93/M 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施加限制,當局可以施加時間及空間上限制,除了武器外,法律未允許當局限制威示者所使用之器材;即使當局限制集會參與者使用器材,若未按法律要求,事前書面通知發起人,而派警員在現場口頭警告,並以檢控威嚇來施加限制,除了剝奪了集會發起人對該限制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之權利外,亦侵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之集會自由。

新澳門學社表示,縱使當局顧慮集會發出的聲音影響環境,亦可參考審終法院曾對集會示威權所作的判決,在現行法律規定下,可基於公眾秩序,對集會作出時間及空間上限制。

新澳門學社指出,保護居民的權利和自由是廉政公署的法律職責,學社促請廉政公署調查治安警察局警告、禁止該社成員參與合法集會使用擴聲器一事,勸喻警察局,促使其糾正打壓集會自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