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棄嬰頻社會關注深 論者籲多宣教關懷改善

【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早前又有外傭棄嬰事件,有發言時認為,問題源於外傭制度落後,沒足夠的宣傳教育,外僱質素參差,本澳外傭制度仍有很大改善空間,包括輸入制度和宣傳教育。

明愛總幹事潘志明稱,去年共接獲4宗外傭懷孕或生育個案,政府應全面檢討外傭工作。他認為外傭外宿有助她們融入社會。 民間團體人手有限,不能幫助太多,政府應全面檢討外傭工作問題,加強培訓和教育。

民建聯副主席陳德勝表示,政府應有制度處理家傭懷孕,不應將責任推給僱主,政府有責任改善現行法律,職介所有責任處理相關問題。

善牧中心副主任黎彩燕表示,外傭懷孕返回原居地生活很困難,曾有外傭媽媽拋棄嬰兒在中心,一走了之。她認為,外傭在澳門沒有足夠的情緒及生活支援。

印尼海外工人代表Erik稱,過去10年共接獲19宗懷孕求助個案,但她認為早前棄嬰事件是個別事件。她認為,外傭來澳希望有穩定工作環境,不想違法,早前棄嬰是個別事件,反映外僱缺乏安全性行為的知識。她說,家傭都想留宿,但部分僱主礙於居住環境,未能提供,認為500元的住宿津貼不足夠。

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稱,去年接獲6、7宗僱主因家傭懷孕求助個案。他認為家傭外宿會提高懷孕和提高傳染性疾病的機率,該會去年獲悉外傭肺結核傳染個案,望希政府研究強制家傭留宿。

潘志明和黎彩燕不認同強制家傭留宿,認為家傭外宿可幫助她們建立生活圈子,融入社會。外傭須保障其工作質素,但她們享受生活的權利亦應獲得保障。

有僱主表示,聘請家傭目的是希望她們照顧家人,家傭若懷孕,不能解僱她們,甚至要照顧她們。現行制度對僱主的保障和支援不足。有市民質疑若家傭懷孕,如何保障僱主及支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