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特大老虎送錢的人,結局有多慘?

今年5月,證監會公佈了對方正系公司的4份行政處罰決定1書,共罰款1113萬元。其中,方正集團時任董事長魏新因司法機關正在追究其刑責,證監會將對其另案處理。

魏新上一次進人公眾視野,還得追溯到令計畫獲刑之時,他被披露為「向‘特大老虎’送錢的人」。當時判決新聞顯示,令計畫之子令谷曾向魏新索取財物,令計畫知情後未予退還,並為魏新所在單位謀利。

從十八大至今,共有薄熙來、蘇榮、令計畫、郭伯雄、周永康五隻「特大老虎」接受了審判(徐才厚病亡未被起訴)。官方判決新聞中,許多送錢者被點名曝光。那麼,給「特大老虎」送錢的都是怎樣神秘的一群人?他們和「特大老虎」有何淵源?「特大老虎」伏法了,他們的結局又如何呢?

哪些人送的錢,「特大老虎」親自收?

筆者發現,五隻「特大老虎」中,周永康、薄熙來、令計畫的判決新聞分別披露了其受賄情節及送錢者姓名。給蘇榮送錢的一部分人的姓名、職務,可以從新華網發佈的《蘇榮案件警示錄》及其他公開資訊獲知。這樣算來,給上述4人送錢的,已知姓名者至少有22人。

從行賄者職業看,22人可分為官員和商人兩類,其中,行賄薄熙來的都是商人——原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和原大連實德董事長徐明。令計劃、周永康及家人,與官、商兩道都打得火熱。蘇榮主要接受官員行賄,他自稱,「副廳以上幹部給我送錢款和貴重物品的達40多人」。

還有一人的身份頗為特殊。判決新聞顯示,周灝曾給周濱、賈曉燁輸送錢財。據媒體報導,周灝曾任遼河油田黨委書記,系周永康的遠房侄子。

這些人行賄「特大老虎」,有何請托事項?總的看,官員送錢多為希望獲得提拔,如姚木根給蘇榮送錢送物,蘇榮就力排眾議,助姚成為副省級幹部;而商人送錢,多為希望助其或所在單位在某項目中獲利。如3次送錢給薄熙來的商人唐肖林,其公司接收大連市駐深圳辦事處時,就請薄熙來出了力。

向「特大老虎」送錢,送給誰收也有「講究」。很多人通過其家人輸送利益。如徐明要給薄家送錢,通常是送給薄谷開來和薄瓜瓜。周永康妻子賈曉燁、長子周濱則先後收受4人錢財1.2億多元,事後再告知周永康。

哪些行賄者的錢,「特大老虎」親自收?一般認為,多為與之關係密切者。

如薄熙來曾直接收受商人唐肖林的錢財。1972年至1974年,唐在北京市二輕局機修廠工作時,與薄熙來是同事,此後也一直有聯繫,關係較好。令計畫則曾單獨收受白恩培給予的財物。而行賄周永康的5人中,周親自收受的僅有蔣潔敏送的價值73.11萬元的財物。蔣是周在石油系統的老同事,被稱為周的「門徒」和「愛將」。

如何抱「特大老虎」大腿:他請副省級領導牽線

行賄人是如何搭上「特大老虎」的?筆者發現,一些人和「特大老虎」曾有多年私交和工作關係。此外,有的商人與「特大老虎」也因工作關係結識。如上世紀90年代,商界新秀徐明認識了時任大連市長薄熙來,很快一拍即合。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下屬為了搭上「特大老虎」,動了很多歪心思。據報導,曾送價值數百萬元字畫給蘇榮的江西新余市委原書記李安澤,不僅巴結蘇榮之妻于麗芳,當初得知一名歌唱家的丈夫與蘇榮系黨校同學後,遂邀請歌唱家到新餘演出,還安排其夫婦遊玩江西名山。

沒有私人關係和工作交集的,行賄人更使出渾身解數忙著巴結。有商人通過官員作為仲介。如樓忠福與令家認識並進行商業合作,有媒體報導稱就是其東陽籍老鄉——落馬高官斯鑫良牽的線。

此後,據《中國經濟週刊》報導,樓忠福與強勢合力公司曾合資成立一家註冊資本為1018萬元的公司,其中樓出資1000萬元。而強勢合力的母公司,便由令家成員令狐劍創辦經營。樓忠福艦令谷麗萍任要職的基金會等進行了巨額捐助。

利用一切關係圍獵「特大老虎」家人的不止一人。《中國經營報》稱,時任山西呂梁市領導丁雪峰為了競爭市長一職,就找他過去的老師一周永康的岳父疏通關係。周的判決書亦認定,周濱、賈曉燁收受了丁雪峰送的財物,並於事後告知周永康。

搭上「特大老虎」之後,22人中多數人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越陷越深,與「特大老虎」共同邁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潘逸陽從2000年起給令計畫送錢,前後持續了13年。這13年裏,他從江西新余市委書記變身江西省委「年輕的老常委」(蘇榮語),再成為內蒙古常務副主席,最後,這顆「政壇新星」化為「流星」。

亦有送錢者更進一步,為「特大老虎」「排懮解難」。如2004年至2008年,蔣潔敏在周永康指使下,違規為他人經商提供幫助。付出的代價,則是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有人還成為「特大老虎」的「管家」和「錢袋子」。「法國別墅、薄瓜瓜及親友的機票及非洲旅行費用、價值8萬元的電動平衡車、償還數+萬信用卡欠款……」很

長一段時間,薄家特別是薄瓜瓜的上述花費,都是由徐明的大連實德集團及下屬公司支付的。

「我預感徐明會出事,和某些領導(薄熙來)利益捆綁太深了。」據《南方週末》報道,大連實德前高管曾如此預測。

的確,這種關係是建立在利益交換基礎上的,見不得光。薄熙來曾寫道:「這是一種特殊交易,即我幫了他‘快發展’,他則幫我‘帶孩子’。」

送錢者結局:  有人反戈一擊,有人已經隕落

4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原常務副主席潘逸陽獲刑20年,其中包括潘因行賄令計畫而獲的7年徒刑。潘的宣判,也讓公眾對給特大老虎送錢的人的最終結局更加好奇。

筆者發現,由於送錢多少及其他犯罪情節不同,到案後的態度、檢舉揭發情況等各異,行賄人結局也各不相同。但10多名官員均受到從死緩到黨紀處分等不同程度的懲罰。

這裏面受懲罰最重的,是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2016年10月,他因受賄2.46億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行被判死緩,過兩年減為無期後,將被「終身監禁」。令計畫判決書曾提到,令曾收受白所送的60萬元,但白恩培未被指控犯行賄罪。

送錢者交代的事實,還可能成為發現「特大老虎」腐敗的線索。如蔣潔敏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在周永康指使下濫用職權,使國家利益遭到重大損失的事實;潘逸陽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令計劃的情況,被認定為自首。

有的送錢者,則受到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如多次送給蘇榮錢物的南昌市政協原副主席辛利傑、江西省出資監管企業監事會原主席李中煜,均被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李中煜還被降級。

涉案商人的結局,也各有不同。有的陸續公開,如已知方正集團魏新正被司法機關追究刑責。有人則頗為神秘。據報導,去年9月26日,此前被帶走接受調查20個月的樓忠福被人發現在杭州西湖邊散步。隨後,樓忠福之子樓明確認,父親已經回到家中。

還有不少商人面目模糊。如分別在周永康、令計畫案庭審時出庭作證的行賄者吳兵、崔曉玉,公開報導中未見其下落。

個別人則劃下了隕落的抛物線。據《中國經營報》、大連《半島晨報》等披露,2012年3月,徐明因涉嫌經濟案件接受調查,後獲刑入獄。次年8月,他作為證人,在薄熙來案庭審時出庭作證。此時,徐已十分消瘦,據稱其在接受調查前已有健康問題。2015年12月4日,徐明因病去世。

(艾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