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基本學力要求下學年起實行

【本報訊】初中及高中教育基本學力要求昨日公佈,標誌非高等教育課程改革邁進新階段。

為落實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的規定,持續優化澳門學校的課程與教學,以及貫徹《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基本政策,把提高品質作為非高等教育發展的核心任務,特區政府自2014年起陸續公佈了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以及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第1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於6月26日最新的55/2017號及5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公佈了初中、高中兩個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初中、高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採用三年、每年上延一個年級的方式實施,將於2017/2018學年在初一、高一實施,於2018/2019學年上延至初二、高二實施,至2019/2020學年全面在中學教育所有年級實施。

新公佈的初中、高中“基本學力要求”,由課程與學科領域的專家學者及澳門中學教師共同參與編訂,內容關注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提升學生的溝通、協作及實踐的能力,增強公民意識,培養他們繼續升學及就業所需的終身學習能力。中學課程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為學生提供更多元的學習經驗,尤其是社會實踐經驗,通過多元化的課程設置方式,讓學生有更多選擇機會,發展不同的志向。

教青局多年來從多方面積極推進中學的課程改革,包括2014/2015學年至2016/2017學年分別開展了“初中教育課程先導計劃”及“高中教育課程先導計劃”,讓學校累積實踐經驗;舉辦包括先導計劃經驗分享會在內的70多項教師培訓活動,累計超過3,500人次參與;本年3至5月派員分別到訪全澳中學,向全體中學教師講解課程改革的方向及具體內容,提供必要的說明及教學導航;出版配合“基本學力要求”的教學資源,包括︰初中及高中的《品德與公民》教材、《澳門地理》初中補充教材、具澳門本土特色的文學補充教材《書寫我城——澳門文學補充教材(初中篇)》。教青局期望透過上述的配套工作,讓澳門中學教師瞭解和掌握在日常課堂教學中落實“基本學力要求”的方法,持續提升教師的課程設計和教學實施的能力。

教青局將繼續通過“內地優秀教師來澳交流計劃”、發佈“課程指引”,以及開展系統的培訓工作,持續推動學校累積課程發展的經驗,提升教師的課程規劃及實施的能力,全面提高教學品質;同時,也將透過不同方式,了解及支援學校落實課程改革,從而讓學校的課程與教學更科學、更合理,課堂教學更加充滿活力,符合學生的發展需要及促進其全人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