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馬英九洩密案柯建銘不滿遭臆測動怒

【中央社臺北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審理立法委員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等案,柯建銘不滿馬方律師在庭內臆測本案二審仍判無罪及二審判決後他的說法而動怒。

全案起於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後來引發洩密爭議,其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有罪定讞,馬英九也挨告。

柯建銘向臺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秘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教唆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認定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要黃世銘提供其他秘密資料等,馬英九評論柯建銘的言論可受公評,因此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受理,高院合議庭由審判長周政達、受命法官曾德水及陪席法官汪梅芬組成。

高院合議庭原訂今天一整天庭訊,可望辯論終結,訂出宣判日,但因柯方律師表明聲請調閱證人林有振值班通聯紀錄及馬英九另案相關案件在臺北地院卷宗等資料均未調到,建議擇期再開庭。合議庭審酌後,決定今天先完成詰問證人林有振及楊榮宗,要求兩造若有聲請調閱資料,應儘快提出。

柯建銘委任律師表示,因認馬英九秘書林有振與黃世銘在一審證述有矛盾及不實,已在7月28日向臺北地檢署告發林有振、黃世銘涉偽證;馬英九委任律師則說,本案核心,對方須證明馬英九有教唆洩密,但對方卻專注於證人有無偽證,可以合理懷疑,本案若駁回上訴而無罪確定,自訴人方(柯建銘)可能對外表示,本案是因證人偽證而判無罪,建議庭上是否要等北檢偵結偽證案後再予宣判。

柯建銘不滿馬方律師說法,主張二審宣判後他要怎麼說,是他個人權利,對方不但臆測宣判結果,還臆測他會說什麼話,請求庭上公平審判。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案詰問證人兩造攻防

高院今天審理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洩密等案,柯方律師認為未調閱馬英九隨行秘書林有振的勤務及通聯資料,應擇期詰問,引發兩造律師攻防,法官諭知休庭評議。

全案起於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後來引發洩密爭議,其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有罪定讞,馬英九也挨告。

柯建銘向臺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秘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教唆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日前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受理。柯建銘律師聲請傳喚時任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及馬英九隨行秘書林有振,到庭交互詰問。高院合議庭裁准後,於今天開庭,傳喚楊榮宗及林有振到庭。

柯建銘委任律師主張,因尚未調閱林有振的勤務及通聯資料,應擇期詰問,引發兩造律師攻防,馬英九委任律師主張,對方之前就已聲請傳喚林有振,一個月前早可向法院聲請調閱資料,今天庭訊預計辯論終結,訂宣判日期,對方涉有拖延訴訟,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