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將適時列入 澳門基本法附件三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武增表示,將適時將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基本法附件三,2個特別行政區應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切實執行。

武增在記者會上稱,根據香港、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國歌法屬於應當在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將按照法定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由特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武增強調,將維護國歌尊嚴與所謂公民的言論自由、表達自由對立起來的觀點是錯誤的。國家要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同時公民不得濫用自由和權益,對辱沒國家尊嚴、損害民族感情、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必須以法律追究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