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代會將無決議文 柯文哲條款是雙面刃

民進黨昨日召開第十七屆第八次中執會,通過《民主進步黨二零一八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民主進步黨二零一八年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草案,將提交「全代會」討論,會中也通過第十七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議程,將於九月二十四日(週日)下午二時於台北圓山大飯店十二樓大會廳召開,二時至二時半為開幕式,二時半至五時進行大會。

在民進黨新聞輿情部發出的新聞稿中,並未提及昨日的中執會通過向「全代會」提交的「決議文」草案,因而這次「全代會」已經確定將沒有「黨版決議文」。因為按照《民主進步黨黨章》規定,中執會的職能及權力之一,是向「全代會」提交提案(中常會沒有此項權力),既然在「全代會」前夕的最後一次中執會沒有通過「決議文」草案,這就確定了這次「全代會」沒有「黨版決議文」讓黨代表們討論表決。

但黨代表也有權提交提案包括「決議文」提案,但必須在「全代會」召開前一個月向中央黨部提交。不過,這個「全代會前一個月」的時限已過,但一直沒有黨代表提交「決議文」提案的消息傳出,連過去最熱衷幕後運作黨代表提交「凍結『台獨黨綱』」之類提案的《美麗島電子報》,也沒有任何這方面的消息。因此,這次「全代會」將會是因應黨章規定,必須「每年由中執會召集一次」的例行會議,照例進行黨務工作報告等報告。但「重頭戲」應該是在討論及表決上述兩個「提名特別條例」上,可能會有黨代表對「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中的「柯文哲條款」,及「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中的「政二代排除條款」有不同意見。不過,都將「拗」不過「小英意志」,仍是將會獲得通過。

其實,即使是有黨代表提交「決議文」提案,也將是白費力氣。實際上,按照以往慣例,「全代會」通過的幾個涉及黨綱的決議文或修改提案,都是由中執會提出的,並在提案前,發動全黨討論醞釀了好幾個月。而黨代表的連署提案,從來未有交付「全代會」討論的機會,往往是由主持會議的黨主席裁決,以「時間不夠」為由交由中執會處理。而且,近年來凡是有黨代表提出以「凍結台獨黨綱」為標的的各種提案時,「獨派」黨代表也提出反制的提案以至是「明確台獨時間表」的「極獨」提案。正因為如此,蔡英文為了避免爭吵,就以「時間不夠」為由(實際上也是如此),裁決將兩造提案轉交中執會處理。而中執會則以《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解決了兩個極端提案的所有問題為由,決定不再處理,亦即予以「槍斃」。這種處理方式,讓有意提案的黨代表意氣闌珊。

其實,以《美麗島電子報》為平台的許信良派系,還是希望民進黨能夠去除「台獨黨綱」,改善兩岸關係以至是民共關係的。在「凍結台獨黨綱」提案失利後,在去年的「全代會」曾採取靈活手法,提出「維持現狀」提案,建議「全代會」討論授權中執會根據蔡英文主席「維持現狀」論述,提出民進黨新黨綱,以取代「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以符合時代需求,凝聚台灣共識,強化民進黨維護台海和平之穩健形象。倘提案能獲得通過,就等於是向「九二共識」及其「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內涵靠攏,不但將可恢復兩岸協商及陸委會與國台辦的制度性聯絡,而且還能建構民共兩黨的黨際關係。但由於也有黨代表與之「對著幹」,提交「促獨」的「為落實轉型正義,撤廢『中華民國』」提案。擅長於迴避矛盾的蔡英文,就以大會有換屆選舉的重要任務,時間不夠為由,並順著這些提案的提案黨代表採用的是「建議」或「授權案」形式之意,讓黨代表們「鼓掌通過」,又是交由中執會處理,不了了之。

今年的「全代會」更為微妙,可能沒有任何「決議文」提案,包括「凍獨」和「促獨」的提案,付交給「全代會」。據說,這是因為蔡英文並沒有打算搶在中共「十九大」之前,向北京示好,在「全代會」上通過一個讓北京感覺到她已經交出「滿意答卷」的「決議文」。當然,也是秉持其「不挑釁,不刺激,零意外」的策略,不希望在中共「十九大」之前,讓「促獨」提案刺激北京,導致「十九大」報告中的涉台內容,轉趨強硬。一切都是等待「十九大」召開後,看其報告中的涉台內容的定調,再作決定。

雖然今年「全代會」因為沒有「決議文」提案而顯得索然無味,但兩個「提名特別條例」,卻足可彌補其「不足」,或將會引起一絲漪漣,反對者可能會提出不同意見。不過,蔡英文可能會採取「全代會」不設大會發言程序的辦法,避過爭論。

有爭議的,是「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中的「柯文哲條款」,及「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中的「政二代排除條款」。所謂「柯文哲條款」,「條款草案」並沒有明言,但其內文「非民進黨執政的直轄市、縣市長提名如果有特殊選情考量,得經中執會決議後,另訂方案執行」,卻由於「草案」內容並未強調必須入黨,因而被認為是保留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合作的空間,而黨主席蔡英文則握有最大的決定權。另外,雖然新竹縣並非是直轄市,但由於民進黨本身未能在新竹縣提出足可勝選的候選人,而無黨籍的鄭永金則有意尋求民進黨的奧援,因而他有可能會是民進黨保留在新竹縣長選舉中進行合作的對象,或也可適用該條例。

現在非民進黨執政的直轄市有兩個,其一是台北市,其二是新北市。新北市是國民黨執政,吳敦義已經決定尊重朱立倫的意願,由副市長候友宜出戰。據說,侯有宜已決定在十月間成立競選總部,並宣布辭職參選。盡管周錫瑋也未放棄參選新北市長,但由於其民調未見起色,看來國民黨還是會提名候友宜。

民進黨方面,賴清德已經出任「行政院長」,等於是棄選新北市長。因而是羅致政、吳秉睿二人之間的「君子之爭」。但二人都有「桃色新聞」,在競選過程中難免會「授人以柄」,並非是最佳人選。而游錫堃和蘇貞昌都沒有意願,是否還有其人達到「特殊選情考量」的程度?或是不擔心羅致政、吳秉睿的「緋聞」將會影響其選情,任由兩人經過初選後由其中的一人出戰?

現在看來,真的有「特殊選情考量」的,是台北市。因為將遇到兩難的狀況:如果民進黨推出候選人,就將會與柯文哲形成「鷸蚌相爭」效應,讓國民黨「漁翁得利」,而民進黨的底線,是決不能讓國民黨重返台北市。這不但是具有政治指標意義,更重要的是,不能讓國民黨的行政管轄權包圍「總統府」。如不出選,一來缺席「賣相難看」,二來對民進黨市議員候選人無法發揮「母雞帶小雞」的作用,三來有負於早已作好參選準備的民進黨「立委」姚文智。

站在民進黨的立場,當然繼續「禮讓」柯文哲是上策,可以阻止國民黨光復台北市並進而藉機尋求翻身機會,以保證民進黨能夠實現長期執政的美夢。但卻對蔡英文個人可能會有意外,就是倘讓柯文哲「坐大」,說不好就讓他「自我感覺良好」並企圖心膨脹,在二零二零年「總統」大選與蔡英文一較高下。此外,柯文哲為成功舉辦「世大運」和「雙城論壇」,而在兩岸關係領域所表達的一些觀點內容,也讓民進黨難以容忍。因此,個別黨代表未必會贊同繼續「禮遇」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