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跟進集體腸胃炎 要求粥店速改善衛生

【本報訊】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接獲市民報稱一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已通報衛生局調查。民署派員前往提供食品的場所調查,要求場所採取改善措施,食安中心會繼續瞭解最新情況及跟進事件。

據報,涉事食品由澳門巴波沙大馬路盛記白粥提供,兩名人士於九月八日晚到該場所共同進食了芒果豆腐花,二人於翌日凌晨起陸續出現腹痛、腹瀉及嘔吐等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上述二人發病前三天內除了該餐外並沒有其他共餐史,根據進食記錄、潛伏期和症狀,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體可能為細菌性較大。

民署接報後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衛生調查,抽取食品樣本檢驗。現場衛生環境一般,冷凍與冷藏設備之儲存溫度過高,內存食物欠缺適當覆蓋,雪櫃內冷凝水滴入食物;食品貯存不當,即食熟食未有蓋好,長時間置於室溫下;作業人員個人及環境衛生意識薄弱,圍裙及鞋墊等個人物品直接晾於食品處理區域,店內有害蟲出沒。食安中心即時要求餐廳人員檢討、整頓食品貯存環境、雪櫃、人員及環境衛生,做好場所滅蟲與清潔;同時敦促涉事場所安排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員課程及參加基礎食品衛生講座,加強員工對食品及個人的衛生知識。

食安中心呼籲,食品業界應定期對設施進行清潔及保養,加強員工培訓,改正衛生陋習,遵照食安法規及指引落實各項要求。同時特別提醒,本澳夏季天氣高溫潮濕,食物容易變壞,亦是胃腸道疾病多發時期。為減低食品安全風險,消費者及食品業界均必須注意食品衛生及安全,確保食材和食物的貯存及製作過程安全;即食食品不應放置於室溫下過長時間,且須有妥善保護,避免交叉污染;對蟲害加以控制,保持環境及個人衛生。消費者亦應選擇有良好衛生環境及具信譽的食肆,如對食物衛生狀況及質量有疑慮應停止食用。